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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5-19 17:29|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20|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农业农村局

摘要: {"原始ID":"1c8ac1cc756245b9bcf401d474679f3e","发布时间":"2021年05月10日","发布者":"大英县政府门户网","文件编号":"大农发〔2021〕41号","附件":[]}

大农发〔202141

 

 

大英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畜牧兽医站,机关各股室:

现将《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大英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510

 

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

 

根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整改工作要求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遂委办〔2021〕26号)、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大英县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大委办〔202121)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以强化污染治理、改善生态环境为核心,突出江水体环境和农业面源污染两大整治任务,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全面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提供有力的环境支撑。

二、组织领导

成立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乡村治理股、农业生产发展股、政策法规和行业管理股、农业农村改革促进股、机关党委办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村治理股,负责做好统筹协调、向上对接和整改资料收集汇总,相关股室做好整改工作推进落实,配合做好资料报送,确保圆满完成整改任务。

三、整改内容

(一)个别部门和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认知缺位,对辖区企业的环境保护落实情况底数不清,责任不明,没有形成生态环境保护的大格局观。

整改时限:2021年6月

整改措施:

1.完善生态环保常态机制。落实局党组会议研究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机制,研究部署、协调解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

责任领导:代芳、唐元林  

责任股室:机关党委办、乡村治理股     

  人:彭小平、陈敏  

2.制定并印发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年度任务清单明确局相关领导和相关股室(站)生态环境保护职责。

责任领导:唐元林  

责任股室:乡村治理股    

  人:陈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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