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创新举措引导家庭农场高质发展。创新抱团发展举措,增强产业市场竞争力,探索建立以粮油、水果、蔬菜种植,畜牧、水产养殖等产业为主的家庭农场发展团体,依托QQ群、微信群,搭建产前、产中、产后信息平台,形成管理经验互用、生产技术互通、营销信息互享协同发展机制,实现抱团经营,促进家庭农场利好发展。创新金融专属信贷,在县本级已确定800万元“农担贷”风险补偿金中明确200万元家庭农场专项,遵循银、政、农、担四方合作互动原则,主动与金融部门沟通协调,有序推进“家庭农场信贷直通车”,打造银、政、农、担、场多方金融合作模式,破解家庭农场融资难瓶颈,促进家庭农场高质发展。(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邮储银行大英支行、大英农商银行、农业银行大英支行、大英县农业发展银行等)
三、政策保障
全面深入落实《大英县家庭农场农业项目及用地用电用水政策扶持办法(试行)等4个扶持办法》(大委办〔2020〕46号)文件精神,支持家庭农场激励奖励和相关扶持政策的落实,促进家庭农场利好发展。
(一)落实家庭农场主学历提升政策。按照《大英县家庭农场农业项目及用地用电用水政策扶持办法(试行)》。鼓励年龄45周岁以下、已在大英发展家庭农场5年以上的入库家庭农场经营者,参加农科类大专及以上学历提升教育,在取得教育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后,由县财政给予一次性学费补助(其中专科3000元/人、本科4000元/人、研究生5000元/人)。年度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万元。计划2021年10月底前完成统计,2022年春节前完成兑付。(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各镇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
(二)落实家庭农场土地经营权扶持政策。按照《大英县家庭农场农业项目及用地用电用水政策扶持办法(试行)》进一步完善县、镇、村三级的土地流转管理体系,引导家庭农场直接从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流转土地,满足家庭农场对适度规模、集中成片、长期稳定的土地经营权的需求。相关责任单位接到家庭农场申请后30日内对申请事宜予以核实并落实扶持政策。(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镇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
(三)落实家庭农场农业项目和用地用电扶持政策。按照《大英县家庭农场农业项目及用地用电用水政策扶持办法(试行)》优先支持具备条件的家庭农场承接各类涉农项目,严格落实设施农业用地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政策。相关责任单位接到家庭农场申请后30日内对申请事宜予以核实并落实扶持政策。(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网大英县供电公司、各镇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
(四)落实家庭农场示范引领扶持政策。对返乡下乡领办(创办)家庭农场的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达到一定规模标准的新型经营主体;对2021年起新评定的省级、市级、县级示范场;对家庭农场主领(创)办获得国家级、省级命名的农民合作社;对家庭农场或其领办的农民合作社,新获得“两品一标”农产品质量认证,或获得国家名牌、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国家驰名商标认证的,按相关政策给予一次性奖补。计划2021年12月底前完成相关佐证资料收集统计,2022年春节前兑现奖补资金。(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
(五)支持家庭农场开展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鼓励家庭农场积极开展粮油、水果、蔬菜,畜牧、水产等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的质量安全溯源体系建设,对建设并开展运用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平台的家庭农场,一年有三次以上(含三次)产品交易记录者,一次性给予奖补0.1万元。计划11月底前完成统计,2022年春节前完成奖补资金兑付。(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四、强化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适时召开工作例会。大英县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县创建工作专班根据工作需要,采取定期不定期方式组织召开联席会议,适时掌握工作进度,研究问题,统筹调配资源,部署下一步工作。遇有特殊紧急情况的,及时召开临时工作会,形成会议纪要。(责任单位:县委农办,县政府办公室、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行政审批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财政局、县水利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县金融工作局、大英生态环境局、各镇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邮储银行大英支行、国网大英县供电公司等)
(二)落实资金保障。县级财政预算4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落实家庭农场主能力提升、创先争优奖励、撂荒地复耕等生产扶持政策, 确保示范创建工作顺利推进。同时简化家庭农场信贷程序,做好金融服务。(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农村局;县金融工作局,各金融机构)
(三)配强工作力量。成立工作专班,配置专职工作人员3名,牵头做好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县创建的日常工作,人员在启动示范创建时到位。积极利用短信信息平台、微信群、小程序等现代信息技术,统筹组织各项创建工作,提升对家庭农场的管理效率和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