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编办函〔2023〕35号
中共大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调整县公安局部分权责事项的函
县公安局:
按照《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调整公安部门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函》(川编办函〔2023〕44号)文件要求和《遂宁市权责清单管理实施办法》(遂府办函〔2022〕56)规定,现就有关权责事项调整如下(详见附件)。请你部门及时做好对应权责事项调整,并将调整后的权责事项通过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本部门门户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
附件:大英县公安局权责清单调整目录
中共大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2月20日
大英县公安局权责清单调整目录
序 号 | 权力清单 | 责任清单 | 备 注 | ||||||
权力 类型 | 权力名称 | 设定依据 | 责任 主体 | 责任事项 | 问责依据 | 追责情形 及免责情形 | 监督方式 | ||
817 | 行政 奖励 | 对在保护公共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中有突出贡献的保安从业单位和保安员的表彰、奖励 |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公安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清单(试行)>的通知》(公科信〔2021〕1334号)《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 治安管理大队 | 1.申请责任:拟奖励对象申请奖励或者公安机关提请奖励。 2.奖励责任:经公安机关审核批准后发给精神或物质奖励。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 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追究相应的责任,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 免责情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 0825-7821524 | 变更 |
855 | 其他 行政 权力 | 国际联网备案 |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公安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清单(试行)>的通知》(公科信〔2021〕1334号)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147号,1994年2月18日颁布)第十一条进行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由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使用单位报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经省级公安机关授权,由市级公安机关开展备案工作) | 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 1.呈请责任:接收备案单位提供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备案表》。 2.审查责任:根据申请情况对材料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 3.决定责任:根据审查情况作出签署决定意见。 4.下发责任:根据签署决定意见下发备案通知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 | 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免责情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 0825-7828110 | 变更 |
767 | 行政 确认 | 外国人护照报失证明 |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公安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清单(试行)>的通知》(公科信〔2021〕1334号)《公安部六局关于启用新的“护照报失证明”的通知》第四条 | 出入境 管理大队 | 1.申请责任: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责任: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后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审查责任: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4.决定责任: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颁发和送达责任:申请人凭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 | 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免责情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 0825-7977988 | 变更 |
862 | 其他 行政 权力 |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备案 |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公安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清单(试行)>的通知》(公科信〔2021〕133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第六条 | 网络安全 保卫大队 | 1.信息系统备案后,公安机关应当对信息系统的备案情况进行审核,对符合等级保护要求的,应当颁发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 2.证明。发现不符合相关标准的,应当通知备案单位予以纠正。发现定级不准的,应当通知备案单位重新审核确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 | 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免责情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 0825-7828110 | 变更 |
431 | 行政处罚 | 对出卖亲生子女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三十一条 | 治安管理大队 | 1.受案责任:对报案应当及时受理,并按照规定进行登记。 2.调查责任:对属于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案件,应当立即调查处理。 3.审核责任:行政案件审核人员对行政案件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定性是否准确等内容进行审核。 4.告知责任:通过笔录方式履行处罚前告知。 5.决定责任: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公安派出所、依法具有独立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安机关业务部门以及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经过负责人批准后作出决定。 6.执行责任: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后,被处理人应当在行政处理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可以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拘留由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 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追究相应的责任,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 免责情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 监督电话:0825-7823678 | 取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