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应急发〔2022〕7号
大英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护安2022”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股、室,大队,中心:
按照全县安全生产“护安2022”监管执法专项行动的安排部署,根据应急管理局的工作职责,制定《安全生产“护安2022”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英县应急管理局
2022年2月22日
安全生产“护安2022”监管执法专项行动
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聚焦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重点企业,通过有效的执法手段,对重点企业检查执法率达100%,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率达100%,对检查发现存在安全生产问题企业的整改复查率达100%,促进我县企业安全生产法治意识明显提升,安全管理能力明显增强,大幅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为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检查范围
将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有限空间、液氨制冷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等级较高的企业纳入专项行动重点检查企业,进行全覆盖监管执法。要分行业建立重点检查和一般检查企业名录库,要根据日常执法检查的情况,将近三年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安全条件差、易发生重特大事故的企业纳入到本次专项行动的重点检查企业名录库。在3-11月的专项行动期间,每月执法数量不少于4家。
三、组织方式及时间安排
为高质量开展本年度专项执法行动,保证全年执法行动达到效果,本次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个阶段以企业为主体进行自查自改,后三个阶段以全应急管理系统为主体,分别开展示范性执法、交叉式执法和帮扶式执法。
(一)企业自查自改阶段(即日起至2月底)
认真领会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并将各行业监管执法重点检查事项清单(详见附件)迅速印发至相关行业企业,督促各企业全面对照开展自查自改,掀起我县企业主动对标自查自改问题、主动排查隐患的高潮。为充分发挥企业自查自改问题隐患的主动性,防范“上热中温下冷”,凡是企业在自查自改阶段已发现并按“五落实”要求列入整改计划并实施整改的问题隐患,执法检查时可不再列入检查问题清单。各企业要按照企业性质和隶属关系,在2月28日前将自查发现问题清单和整改计划书面报市或属地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各行业部门要严格督促企业按期整改到位。
(二)示范性执法阶段(3月至6月)
该阶段分省级、市级两个层面同步开展,采用“实战+实训”的方式,通过执法技能的“传帮带”,进一步提升应急系统执法能力水平,充实执法后备人才,建强应急管理执法的中坚力量,同时为下阶段的全域性交叉执法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1.省级示范性执法。省应急厅将在全省范围内抽取15家重点企业开展示范性执法,按照“三带三查”的方式(即“带着专家查、带着业务查、带着媒体查”“查深、查细、查实”),抽调应急系统执法骨干参与现场检查及案件查处和办理。每次示范性执法活动省厅将在各市(州)抽取1-2名执法人员参加,县应急局上报1名骨干执法人员,由市局汇总统一报送至省应急厅。
2.市级示范性执法。市应急局将按照上级要求,选取不少于6家企业组织开展市级示范性执法。执法过程将参照省级模式,抽调各县(市、区)、市直园区执法骨干参与现场检查及案件查处和办理,按照“三带三查”的方式(即“带着专家查、带着业务查、带着媒体查”“查深、查细、查实”),充分发挥专家传技巧、执法人员学能力、记者曝光典型的作用,并加强对应急系统执法人员的指导培训,执法检查时被检查企业所在县(市、区)、市直园区执法人员全过程参与观摩,切实从实际应用层面提高我县执法人员发现、应对和处理安全生产违法案件的能力。
(三)全域性交叉执法阶段(7月至10月)
该阶段分省级和市级两个阶段,以异地交叉执法的方式,相互查摆问题、互帮互学、取长补短,促进各地执法思维的融合,解决同案不同罚、裁量差异大、打不开执法局面等问题,逐步减小区域间的执法差异化,推动形成安全生产执法“一盘棋”格局。
1.省级全域性交叉执法(7-8月)。全省将划分为三个片区,按照片区对每个市(州)随机交叉开展执法检查,每个市(州)受检企业数量为4家。成立督导组、执法组和配合组,并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开展行动。其中:
督导组:由应急厅处级领导任组长,组织应急厅相关人员对执法重点、执法程序等方面进行指导,负责执法监督、执法评议等工作。活动结束后,督导组将收集各组行动情况,按照考评细则对各组进行考评。
执法组:由市执法机构负责人任组长的执法组,配备5名执法人员(包括联络员1名)和3名专家,负责被检企业名单确认,组织配合组共同完成现场检查、违法行为确认、违法证据收集等工作。执法工作结束后将问题清单、证据材料、违法行为处理建议等资料移交配合组,在10日内将上述资料复印件抄报督导组,并在10月底前将全域性交叉执法行动工作总结书面报厅执法局。
配合组:由市应急局分管执法工作的局领导任组长的配合组,以受检企业对应的业务科室为主抽调3名执法骨干(包括联络员1名)。主要任务是提供区域内企业名单,配合执法组做好发现问题处置,负责各项执法保障和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