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 步骤 | 时间进度 | 工作 要点 | 主要工作 | 责任单位 |
前期准备 | 1月20日前 | 成立 机构 | 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部署换届工作,成立村民委员会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和指导组。 | 镇党委、政府 |
1月20日前 | 调查 摸底 | 1、村人口数、户数、村民小组数和村民代表数(及花名册)。2、村委会成员的职数、职务及性别、年龄、文化、政治面貌、任职届期内的罢免、辞职、补选情况,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村委会班子团结情况和村民群众对村干部的评议、反映及信任情况等。3、村干部和村民群众对选举工作的认识。4、掌握“重点村”、“难点村”的情况,特别是宗族、宗教、宗派、分裂势力、黑恶势力等影响选举的情况,制定工作预案。 | 镇党委、政府 | |
1月20日前 | 离任审计 | 纪委、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等部门,做好村民委员会成员实行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3名以上村民代表签字) | 镇纪委、政府、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 | |
1月20日前 | 宣传 引导 | 村通过广播、公开栏、标语、发放传单、短信、微信、电话等方式,保证宣传到户、宣传到外出人员等,引导村民积极有序参与。 | 各村民委员会 | |
1月20日前 | 制定 方案 | 完成各村调查摸底,制定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并报县民政局备案;细化换届选举程序和实施办法、规范换届工作流程、候选人条件;研究村民委员会任期目标。 | 镇党委、政府 | |
1月20日前 | 动员、培训会 | 召开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动员会及业务培训会 | 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和指导组成员、驻村干部、各村党组织书记 | |
1月20日前 | 风险 排查 | 梳理分析可能影响换届的各种风险点和不确定因素,建立问题清单,填写《大英县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情况摸底登记表》,建立《大英县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问题排查台账》,并报县民政局备案。 | 镇党委、政府 | |
1月20日前 | 整顿 防控 | 针对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形成原因,并以“一村一策”形式,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报告报县民政局备案。 | 镇党委、政府 | |
1月20日前 | 资格审查制度 | 建立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资格审查制度。 | 镇党委、政府 | |
村党组织书记产生日--2月5日 | 推选选举委员会 | 民主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5至9人组成),报乡镇备案。(推选方式: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 | 指导组成员、各村民委员会 | |
村党组织书记产生日--2月5日 | 公告1 | 公示选举委员会成员名单 | 各村民委员会 | |
村民选举委员会产生日--2月10日 | 公告2 | 公布选举日和选民登记日 | 各村民选举委员会 | |
村(居)民选举委员会产生日--2月10日 | 制定村级选举工作方案 |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立后,在广泛征求村民意见的基础上,起草本村的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方案要具体规定本村的选民资格、村民委员会成员名额、候选人资格、候选人提名办法、候选人竞争演讲办法、投票站设置办法、委托投票办法、提名大会及选举大会投票办法、另行选举办法以及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等,方案要召开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报乡镇审核。 | 镇党委、政府、指导组成员、各村民选举委员会。 | |
实施阶段 | 2月5日--2月10日 | 召开选举工作会 | 召开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会(会议内容:1、传达上级选举工作会议精神;2、严肃换届纪律;3、宣读本村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并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4、推选唱票员、计票员、监票员、验票员等。 | 指导组成员、驻村干部、各村民选举委员会。 |
2月5日--2月10日 | 公告(选举工作方案) | 公告村(选举工作实施方案(书面张贴、广播宣传) | 各村民选举委员会 | |
2月10日前 | 召开选举工作培训会 | 培训内容:1.《村委会组织法》、《居委会组织法》、《四川省村委会选举条例》、上级有关选举工作的文件;2、怎样进行选民登记;3、怎样划票、唱票、计票、监票,如何填写选举结果报告单。 | 指导组成员、驻村干部、各村民选举委员会。 | |
2月11日前 | 公告3 | 选民登记公告(选举日前30日) | 各村民选举委员会 | |
2月20日前 | 完成选民登记 | 登记全体选民、登记外出选民(致外出选民一封信,可信函、电话、短信、告知书)、登记委托投票选民(签订委托书,时限可适当放宽到选举日前五日)。 | 各村民选举委员会 | |
2月21日 | 公告4 | 公布选民名单、公布委托投票名单(包括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姓名和关系)、公布外出选民名单。(公示5天,并报镇上备案)。(选举日前20日) | 各村民选举委员会 | |
2月26日前 | 公告5 | 公布候选人资格条件 | 各村民选举委员会 | |
2月26日前 | 公告6 | 公布村民委员会候选人职数 | 各村民选举委员会 | |
2月26日前 | 组织选民提名初步候选人 | 提名初步候选人(提名方式:以小组为单位设立提名站或向选民发放初步候选人提名表,在规定时间内交回) | 指导组成员、驻村干部、各村民选举委员会。 | |
2月26日 | 公告7 | 公布初步候选人名单。(选举日前15日) | 各村民选举委员会 | |
3月3日前 | 召开预选会议 | 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确定预选正式候选人,实行妇女“专职专选”的职位。候选人签订《候选人竞争承诺书》,填写《正式候选人预选结果报告单》。 | 指导组成员、驻村干部、各村民选举委员会。 | |
3月3日 | 公告8 | 公布正式候选人预选结果的公告 | 各村民选举委员会 | |
3月8日前 | 候选人审查 | 组织辖区纪委、公安、计生等部门对候选人资格审查;开展选前谈话和纪律承诺;审核候选人竞职演讲材料。 | 镇党委、纪委、政府 | |
3月8日 | 公告9 | 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选举日前5日) | 各村民选举委员会 | |
3月8日 | 公告10 | 选举日、投票方式、主会场、分会场公告 | 各村民选举委员会 | |
3月8日前 | 选民资格认定 | 颁发选民证、委托投票证等。 | 各村民选举委员会 | |
3月12日前 | 候选人竞争 | 组织候选人发表竞职演说(开会、广播或直接向选民发放候选人书面材料) | 各村民选举委员会 | |
3月12日前 | 培训选举工作人员 | 法律、法规和各级选举实施方案、投票办法、模拟选举等 | 各村民选举委员会 | |
3月12日 | 选举大会前的准备 | 制作票箱、布置投票场地、准备投票用品、设定秘密划票处等。 | 各村民选举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