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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19-3-15 00:0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9| 评论: 0|来自: 县公安局    

摘要: {"原始ID":"a0c1c3f494e04fd2bfc664b5754d101c","发布时间":"2019年03月15日","发布者":"县公安局","附件":[{"Filepath":"/UploadFiles/2023/11/27/c955917b-fe51-4352-bf0d-c77ff6279fba.xls","Name":"2019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xls","Filetype":".xls"}]}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8年增长25%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以前,我局未将当年中省转移支付资金支出纳入年初预算,致使我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偏离实际;二是为了避免产生前述问题,我局2019年起,将在办案经费中列支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纳入年初预算。

(四)大英县公安局现有执法执勤用车38辆,轿车35辆,中(小)型载客汽车3辆。

2019年,大英县公安局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万元,用于38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和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办案、巡逻、处突等公安工作开展。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大英县公安局2019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1万元,其中: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10万元,差旅费0万元。

(一)会议费较2018年预算下降89.84%,主要原因是大英县公安局贯彻上级减少“文山会海”精神,减少会议支出。

(二)培训费较2018年预算增长0.71%,主要原因是警犬中队成立以来,业务培训增加。

(三)差旅费2019年预算为0,主要原因是考虑到县级财力紧张,公安局又将建设案管中心、涉案财物管理中心等重点项目,故将差旅费纳入中省转移支付资金中列支。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大英县公安局2019年无该项预算。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大英县公安局2019年无该项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大英县公安局及下属大英县看守所等2家行政单位、大英县机动车检验监管中心和大英县网络舆情中心等2家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827.82万元,较2018年预算减少29.53万元,减少3.44%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大英县公安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公安专用办案装备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大英县公安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8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8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大英县公安局全部专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省补车管工作经费。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公共安全(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公共安全(类)公安(款)机关服务(项):指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10.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指反映各级公安机关用于非涉密的信息网络建设和运行维护相关支出。

11.公共安全(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指反映公安机关从事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及侦查办案等相关活动的支出。

12.公共安全(类)公安(款)特别业务(项):指反映公安机关开展特别业务工作的相关支出。

13.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4.公共安全(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15.科学技术(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指反映从事技术开发研究和近期可望取得实用价值的专项技术开发研究的支出。

16.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21.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22.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6.“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 部门收支总表

1-1. 部门收入总表

1-2. 部门支出总表

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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