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养老托育服务供给能力不断增强。养老服务方面,全县现有养老机构19家、床位2247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35张;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数1131张,占比50.33%,每千名老人拥有护理型床位11.64张。建成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机构3个、养老服务综合体2个、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1个,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68个、农村互助幸福院和老年活动中心61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覆盖率70%。实施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改革1个,孵化、培育居家养老服务社会组织3个。依托日间照料中心、老年协会、村(社区)等载体,大力发展老年教育,助力老年人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托育服务方面,全县现有提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41家,其中公办幼儿园18家、民办幼儿园21家、民办托育机构2家,可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托育服务。目前可提供婴幼儿托位2769个,入托人数1623人,从事托育服务人员(含教师)157人。
3.养老托育服务产业快速发展。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培育民营养老服务机构6家,其中三星级养老机构1家。引导社会力量围绕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健康促进、文化教育、婴幼儿用品及保健用品等开展养老托育服务,推动养老托育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公办养老院就近就地与镇中心卫生院、村卫生室签订合作协议,实现医生上门巡诊、预约就诊、急诊急救等医疗服务。以促进儿童特别是婴幼儿健康茁壮成长为导向,大力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向日葵亲子小屋”项目,提升我县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水平,惠及0—3岁婴幼儿家庭800余户。
4.养老托育服务基础设施日趋完善。编制《大英县养老服务设施规划专章》,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镇级片区国土空间规划,为养老托育服务基础设施留足空间。落实《遂宁市新建住宅小区无偿移交社区综合服务用房管理办法》《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支持鼓励利用各类房屋建筑和设施用于发展养老托育服务。完善养老关爱服务体系,积极发展老年教育、老年助餐等服务,实施老年助餐示范行动。密切关注托育服务工作,成功为1家民办托育机构争取到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60万元。用心用情服务企业,培植私立托育机构1家,新增托位60个。严格执行《关于托育机构水电气价格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2〕221号),对通过备案的托育机构在用水用气用电方面给予居民生活价格优惠政策。
(二)发展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