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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英县安全生产工作督导检查清单》的通知

2021-7-20 16:12|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95| 评论: 0|来自: 县安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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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检查事项

具体内容

检查标准

检查情况

1

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履行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法定职责

1.是否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2.是否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是否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4.是否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是否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是否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是否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

安全投入保障

资金投入保障

1.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是否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

 

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

1.有关生产经营单位是否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是否在成本中据实列支。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经费

1.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经费。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经费

1.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安排用于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经费。

 

3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设置配备

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设置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设置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

1.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是否依法配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专兼职人员。

 

4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及考核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取得相关证照

2.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制定培训计划,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2.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是否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

3.生产经营单位接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的,是否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4.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5.是否将《安全生产法》(2021年版)纳入员工安全培训教育内容并组织实施培训。

 

从业人员“四新”培训

1.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培训时间

1.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培训内容和培训时间,是否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和有关标准的规定。

 

告知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事项

 

1.生产经营单位是否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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