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象山镇人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0.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9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5.9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4.00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部门购置打印机、电脑、工程和服务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象山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乡镇基本财力、村(社区)干部报酬和公共运行维护经费、贫困村驻村工作队经费、人大代表活动等4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4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预算执行情况良好。《2021年象山镇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项):指用于开展人大代表工作事务的费用。
10.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政府办公行政运行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政府行政运行其他支出费用。
1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指用于政府处理信访事务的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用于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费用。
14.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项):指政府进行统计调查的支出费用。
15.国防(类)国防动员(款)其他国防动员支出(项):指开展国防动员事务支出。
16.国防(类)其他国防支出(款)其他国防支出(项):指开展国防事务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20.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指对大气污染进行防治的费用支出。
21.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指对水资源污染进行防治的费用支出。
22.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指对其他污染进行防治的费用支出。
23.节能环保(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指对农村的自然生态环境进行保护的费用支出。
24.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城乡社区管理行政运行支出。
25.城乡社区(类)城乡环境卫生(款)城乡环境卫生(项): 指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
26.农林水(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农业活动中事业运行支出。
27.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支出(项):指农业活动中其他农业支出。
28.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指进行林业和草原活动的费用支出。
29.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项):指用于农村综合改革中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支出。
30.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用于农村综合改革中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包括村级运行维护资金、村级经费及村干部报酬等
31.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项):指用于农村综合改革中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支出。
32.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指用于农村综合改革中的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
33.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指公路运维管理费用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3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事务管理(款)安全监管(项):指在监管安全支出。
36.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指不能归属上述费用的支出。
3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4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大英县象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2021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象山镇人民政府下属2个二级预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均由财政全额拨款,包括:大英县象山镇人民政府、大英县象山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二)机构职能。象山镇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后,内设7个办公室和4个中心。
(1)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综合协调等工作;落实基层党建责任制,负责基层党的组织建设等工作。
(2)社会事务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主要负责辖区内民政、人力社保、社会救助、残疾人、老龄、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社会事务工作。
(3)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主要负责综合行政执法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代表镇政府履行明确赋予或授权的行政执法事项。
(4)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办公室)。主要负责辖区内依法治理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负责辖区内法治宣传教育、人民调解等工作。
(5)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主要负责拟订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负责产业发展、商贸流通、农作物经济、招商引资、新型工业化、项目建设等管理工作。
(6)财政工作办公室。主要贯彻执行各项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负责编报年度财政收支预(决)算并组织预算执行;负责各项强农惠民资金的审核发放和项目建设资金监督管理;负责财务管理及金融工作;负责国有资产、债权债务日常管理工作;接受委托代管社区(村)财务、债权债务和集体资产;负责财政信息公开;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7)镇村建设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拟订辖区镇村建设发展总体规划;负责镇村房屋建筑、城镇基础设施、农村道路建设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
(8)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主要负责落实各项便民服务、办理各类便民服务事项、负责退役军人服务管理、权益保障、信息采集、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服务等相关事务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9)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指导农业产业化结构调整,负责农业、林业、水利、渔业、畜牧、统计等综合服务工作;负责参与制定农业技术推广计划、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技术宣传,提供农业技术、信息咨询服务等工作。
(10)宣传文化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负责宣传贯彻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教育、文化旅游等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文化旅游、教育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科技等相关事务工作。
(11)农民工服务中心。负责农民工输出、培训、维权、回引及返乡创业服务等工作;协调做好劳务对接,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与输出;组织开展农民工劳务品牌、职业技能和创业技能培训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我镇人员编制数为47个,其中行政编制29人、实有公务员25人,机关工勤编制3人,实有工勤3人;事业编制15人,实有13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额为916.82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916.8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81.58万元,项目支出435.24(项目支出主要是村(社区)干部报酬和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费及村民小组优化调整小组长待遇和基本财力保障等方面)。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1.部门绩效目标制定: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我镇2021年财政拨款预算为916.82万元,2021年实际预算支出为916.82万元,预算完成率为100%,无违规违纪行为。
2021年人员类基本支出为427.58万元,其中工资296.11万元,工会3.39万元,福利费4.56万元,公积金33.87万元,公务交通补贴21.48万元,保险68.17万元。
2021年人员运转类支出为54万元,其中行政运行经费为37.2万元,事业运行经费为16.8万元。
2021年项目类支出数为435.24万元,其中村(社区)干部报酬和公共运行维护经费379.72万元,基本财力保障47万元,贫困村驻村工作队经费6万元,人大代表活动经费2.52万元。
2.目标实现:对每个项目安排固定人员跟进,及时反馈问题,确保目标精准实现。
(二)结果应用情况。
1.支出控制、执行进度、预算完成情况、资金结余率和违规记录:我单位严格审查每笔支出,及时对比预算资金,控制支出;对项目进度划分到每月或者每季度,确保完成时效;对未按进度完成的项目,找准原因,计划结余资金,不能出现违纪违规现象。
2.自评公开:在信息公开方面,按照省市县的要求,按时在大英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了《大英县象山镇人民政府2021年预算编制说明》,确保了公开的质量。
3.问题整改:对在项目进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及时处理,及时整改,优化下年度预算。
4.应用反馈:预算绩效项目管理,加强了财政支出管理、
合理配置了公共资源、优化了财政支出结构、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并且肯定了象山镇人民政府的工作成效,保证各项工作持续、深入发展。
(三)自评质量
大英县象山镇人民政府从预算目标管理、动态调整、完成结果、内部应用、信息公开等方面进行了自查自评。在2021年顺利完成了绩效目标。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根据《2022年县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大英县象山镇人民政府整体绩效自评分为90分,表明我镇预算执行能达到预期,各项目标按照对应时期执行,各项目经费按预期拨付,项目执行得到了保障,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存在问题。一是绩效评价能力有待提升,人事时常变动,新的人员由于经验、技术等各方面原因不能很快的完全胜任工作。二是专项资金预算管理、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编制不完善,不精细。
(三)改进建议。一是加强对绩效评价人员的培训,加深业务知识的掌握程度。二是实施专项资金预算管理,从源头上加强对专项资金,重点项目进行资金管理,完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使其更加准确,精细。
附件
关于对村委会的补助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象山镇人民政府2021年对村委会的补助项目资金共计379.72万元,其中包括村(社区)干部绩效16.8万元,村(社区)干部、村民小组长补助195.92万元,村(社区)工作经费及运行维护费167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提高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改善村民的生活环境,提高生活水平。
(三)实施和资金情况。一是组织实施情况,项目有序推进,各资金支付做到支出有据、支出合理。二是资金到位情况,我镇对村委会的补助经费收到县财政资金共379.72万元,资金到位及时,到位率100%。三是资金使用情况,截至目前象山镇对村委会的补助项目实际按照支出进度进行支付,支付依据合规合法,支付项目金额与预算相符。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文件要求,我镇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开展专项绩效自评。
三、综合评价结论
我镇人民政府通过科学规范、公开公正的评价方法得出以下结论:未有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情况。
四、综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该项目符合象山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项目申报条件、申报及批复等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
(二)项目管理情况。我镇人民政府严格按照县级绩效管理要求执行项目资金管理,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资金使用审批规范,手续完整,各项支出“有源可溯,有据可依”。
(三)项目产出情况。我镇2021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民生政策落到实处;财政内部管理得到加强,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运行质量预算执行效率得到提高;基层财政监督职能得到强化,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贯彻落实和各项资金有效使用得到保障。
(四)项目效益情况。通过项目的开展,有力推动了我镇的发展,切切实实的为人民办好事,增强了人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五、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问题。一是存在预算项目和专项资金使用的制度建设不完善等问题。二是存在财会人员经常变动,而新的财会人员由于经验等各方面的原因,不能及时胜任财会工作。
(二)相关建议。一是建议县财政加大对基层保障资金投入,更好保障乡镇民生发展。二是建议组织基层财会人员学习相关制度规定,增强财务人员的法治观念和提高业务素养,全力确保资金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