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2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的失业保险以及工伤保险支出,确保按政策规定缴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3. 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639.19万元,主要用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工工资、津贴补贴、日常办公运转、全县疾病预防控制等,确保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4.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28万元,主要用于全县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等项目工作,确保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项)2023年预算数为162万元,主要用于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服务费及全县其他公共卫生等项目工作,确保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6.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30.7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支付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等费用,确保按政策规定缴费。
7.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3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支付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等费用,确保按政策规定缴费。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66.99万元,主要用于县疾控中心支付2023年单位负担的住房公积金,确保按政策规定缴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疾控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30.7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65.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缴费等。
公用经费6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疾控中心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9.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业务。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相关部门调研、检查、交流等事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2年预算增长15%。主要原因是因疫情防控所需,2022年新增两辆疫苗运输车,故适量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2辆,小型客车1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万元,用于4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卫生健康事务、公共卫生服务等工作开展。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疾控中心2023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4万元,其中: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2万元,差旅费12万元。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疾控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疾控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县疾控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县疾控中心共有车辆4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县疾控中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涉及预算190万元。其中:特定目标类项目5个,涉及预算190万元。
十二、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卫生)(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指用于开展医疗卫生健康管理活动的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支出(项)指用于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方面的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指用于其他公共卫生专项方面的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8.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