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
第一条 根据中共遂宁市委办公室、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英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遂委办〔2019〕20号)和中共大英县委办公室、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大英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大委办发〔2019〕7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大英县教育和体育局是大英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设在大英县教育和体育局。
第三条 大英县教育和体育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体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2)拟订全县教育和体育体制改革政策及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各级各类教育和全县体育事业的统筹规划、协调管理,组织实施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组织审定县本级学校校本教材,负责全县教育和体育系统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指导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
(3)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统筹和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提高。
(5)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组织完成省下达的民族地区“9+3”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工作任务。
(6)负责本部门教育和体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和教育资助政策落实,参与拟订筹措教育和体育经费、拨款、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监督全县教育和体育经费的筹措、使用情况,指导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教育合作等项目的执行,促进教育和体育民生工程、慈善事业发展。
(7)承担全县教育和体育系统行政审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调解、行政奖励和行政处罚等职能。统筹规划、综合管理全县民办教育,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8)管理全县教师和教练工作,负责各级各类学校教师、教练及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指导各级学校编制管理,合理配置教育和体育人力资源,组织实施各类培训、训练,负责实施教师、教练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认定,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9)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青少年科普、校园安全、文明校园建设、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应急维稳工作。
(10)统筹管理全县教育和体育考试,研究提出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教学教研和科研工作,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及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建设工作。
(11)指导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组织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全县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工作。拟订全县竞技体育发展规划和运动项目布局,组织参加和承办各种体育竞赛活动。
(12)管理下属事业单位、县教育工会工作,指导各类学会、基金会和协会、研究会等教育和体育社团工作,负责教育和体育对外联络、合作和宣传工作。
(13)负责管理机关和各级各类学校党务工作,指导学校做好党的思想、作风、依法治教和组织建设工作。
(14)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大英县教育和体育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1)党政办公室 (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
承担综合协调局机关重要任务、事务,管理教育和体育系统行风、经费监督、效能建设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议定事项的督办、文秘、保密、保卫、目标管理、财务后勤管理、教育宣传工作;负责系统内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监督检查学校收费、招投标工作,督办群众来信来访。指导系统党务党建、思想政治、宣传、网络建设与网络安全以及文书档案管理工作。协助办理有关违法违纪违规案件。组织协调编写教育年鉴和教育志等工作。
(2)教育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9+ 3”藏区免费职业教育办公室、行政许可股)。
承担管理中小学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民办教育、行政许可、法治建设、语言文字规范、德育、艺术等工作。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招生、教育事业规划、布局调整、教学常规、办学水平评价及语言文字规范工作等,负责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就业指导、劳动力转移培训、下岗工人培训工作等,负责完成“9+3”藏区免费职业教育工作任务等,负责管理、指导学生思想政治、团队、艺术、国防、科普、留守学生、关心下一代、学风校风、文明学校创建、校园文化建设、依法治校工作等,负责教育体制、办学体制改革、执法监督、行政复议、教育对外交流、民办学校、培训机构等有关行政审批,接受申诉、应诉、行政调解等。
(3)人事股。承担管理教育和体育系统人事、人才及干部、教师、教练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及师德师风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中小学、幼儿园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干部职工队伍建设、教师资格认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岗位聘用、人才招录及资源开发,协同有关部门制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组织指导教职工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行使民主权利,指导学校教代会和校务公开工作,动员和组织教职工努力完成任务、参加劳动竞赛、争当劳动标兵,听取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职工生活工作等。指导学校人事管理体制和人才分配制度改革工作等。协助做好师资培训、继续教育工作。
(4)计财股。承担管理教育和体育系统基础设施建设、财务、招商引资、学生营养改善等工作。负责制定并实施中小学基本建设规划、危房改造计划,教育事业统计、学校经费预算和拨付、项目资金争取、专项资金使用监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收费管理、财务人员培训、学校经费建账及监管审计、指导学校改善办学条件等。负责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及“免费午餐”工作,负责组织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和劳务的采购,督促采购资金支付结算。
(5)体育卫生和应急管理股。承担学校体育、群众体育、竞技体育、系统安全与卫生防疫、综治及信访维稳、重大事项应急管理处置工作。负责贯彻体育工作法律、法规和规章,指导和推动体育体制改革,研究拟定体育工作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实施体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组织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进国民体质监测;制定全县竞技体育发展规划和运动项目布局,组织参加和承办各种体育竞赛活动。负责实施体育专业人才选拔与培养,指导和组织业余训练工作。负责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和业务指导。负责系统安全法规宣传与教育,制订机关和学校安全、内保、消防、综治、防邪、维稳工作意见并进行指导管理监督;负责食品卫生和校舍及体育设施设备安全、传染病防治的督查整改工作。协助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平安校园创建,维护校园正常教学秩序,协助处理重大安全事故和稳定事件等。
第五条 大英县教育和体育局行政编制9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总督导1名;正科级领导干部职数1名,副科级领导干部职数3名。机关工勤人员控制人数2名。
第六条 大英县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由中共大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大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二)2022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推进教育内涵发展
(1)坚持实施素质教育。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素质教育方向,落实素质教育举措,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加强学校德育工作,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校园,认真做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读本》征订、课程设置、教师培训、评价考核等工作。深入推进中小学美育和体育工作,举办第四届“美育之星”中小学生个人才艺大赛,县中小学乒乓球、篮球、足球和田径比赛,开展中小学校“三大球大课间体育活动”督导评比。常态化做好语言文字教育工作。加强学生卫生防疫、心理健康教育,利用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开展免费心理健康咨询和心理健康辅导。加强校外活动阵地建设,指导学校开发劳动实践教育基地并开展教育活动。
(2)抓实“双减”工作管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双减”工作要求,健全工作机制,加强专项督导,逗硬通报考核。将“双减”工作和“五项管理”纳入督学督导内容,提高课后服务质量,严控学业考试频次,切实加强基础教育监测监管和监测平台信息填报;巩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成果,持续加大整治力度,防止问题反弹,不断提升群众教育满意度。
(3)推进中小学办学模式改革。总结推广实验学校教育集团和蓬莱中学教育集团办学经验,指导外国语实验学校、郪江外国语学校、蓬莱小学等五个教育联盟,深入开展集团和联盟办学帮扶活动,充分发挥名校辐射作用,发挥名校长、名教师示范带头作用,推动城乡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竭力满足老百姓对优质教育的需求。
2.切实强化教育保障,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
(1)强化教师队伍建设。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公正选人用人,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多形式多渠道招引教育人才,加大紧缺急需和高层次人才招聘力度,通过公开招聘及时补齐教育紧缺人才。加强教师国培、县培和校本培训,有序推进“送教下乡”“校际联教”“中小学毕业复习教研会”等系列活动,多维度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加强教师交流,选派优秀校(园)长、中层干部、教师蹲点成都、重庆名校(园)学习培训,推动大英教育师资队伍高水平发展。充分发挥首届大英县名教师名班主任名校长示范引领作用,引领带动团队共同成长。
(2)全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加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建设,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加强校园安全稳定防控体系建设,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持续推进清单制管理,强化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督查。加快创建“平安校园”步伐,2022年“平安校园”覆盖率达到90%。
(3)做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及“80.50”攻坚工作。全面完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严格普惠性幼儿园管理。督促碧桂园小区配套园尽快办成公办园,确保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不低于80%,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不低于50%。指导县内幼儿园对照《幼儿园教育装备规范》开展自查,拟定逐年完善设施设备工作计划,确保顺利通过2026年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
3.持续改善办学条件,提升教育现代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