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开放大学培训项目等1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1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自评表详见第四部分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代友邻单位缴纳的水电费等。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指事业单位为完成事业任务(开放大学教育和党政领导干部培训),保证事业单位正常运行的总费用。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中的财政匹配部分。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为公务员和事业人员匹配的“五险”经费。
8.住房保障类支出指,为党校职工匹配住房公积金财政部分,以及预算外的差额部分资金支出。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附件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