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和公用经费等开支。
4.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人员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和公用经费等开支。
5.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全县行政许可工作的审批、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经费、早九晚五工作餐费、大厅运行费用、电子监察线路租赁、网络运行、为办事群众免费复印材料、律师咨询费、“最多跑一次”改革、“一窗受理”外包服务等项目支出。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机关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的支出。
8.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机关公务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的支出。
9.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的支出。
10.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部门按规定的工资总额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1.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