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商业服务业(类)商业流通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17万元,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8.商业服务业(类)商业流通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4.6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运行。
9.商业服务业(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69.19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18.4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供销社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6.1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9.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公用经费1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供销社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0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2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预算与2022年预算持平。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县外相关部门来大英交流学习;接待上级专题研讨、检查指导;到上级请示汇报、接待工作;国内招商引资接待工作;下乡扶贫工作餐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供销社2023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2万元,其中:差旅费2.2万元。
(一)会议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未预算。
(二)培训费较2022年预算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减少培训内容。
(三)差旅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工作开展需要。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供销社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供销社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县供销社及下属大英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服务中心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0.67万元,较2022年预算增加2.54万元,增长6.2%。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县供销社2023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县供销社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县供销社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1个,涉及预算253.11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8个,涉及预算205.69万元;运转类项目12个,涉及预算30.42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17万元。
十二、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