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 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5.“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92322T000000323639-办案经费 | |||||||||
主管部门 | 中国共产党大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中国共产党大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2022年,预计支出300万元,用于办理案件支出差旅费50万元、办案人员及陪护人员补助费用50万元、留置中心食宿费用8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4.4万元、其他办案费用105.6万元,高质量办结案件,全面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环境,强化“以案促改”,注重系统治理,以实实在在成效取信于民。 | 2022年,决算支出260万元,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接收检举控告36件,处置问题线索310件,立案200件,全县党纪政务处分243人,移送检察机关4人,追赃挽损1200余万元。高质量办结案件,全面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环境,强化“以案促改”,注重系统治理,以实实在在成效取信于民。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2022年,决算支出260万元,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接收检举控告36件,处置问题线索310件,立案200件,全县党纪政务处分243人,移送检察机关4人,追赃挽损1200余万元。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260.00 | 260.00 | 260.00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260.00 | 260.00 | 260.00 | 100.00%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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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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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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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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