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存在的问题。一是“三集中、三到位”工作有待加强。因机构改革,很多部门的职能职责存在调整,有的部门未能按照事项应进必进的要求,将事项授权于中心。有的部门没有或不可能完全把审批权授予窗口负责人,部分事项仍要经过部门内部层层审批。二是一体化平台建设需进一步加强。因四川省一体化平台还在不断的升级更新,与各省级职能部门的系统在衔接中,电子政务大厅便民、利民功能还未能得到充分的发挥。
(三)相关建议。一是加大实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力度。根据《中央编办、国务院法制办关于进一步做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6〕20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16〕76号)和《关于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遂府办函〔2017〕25号)精神,将行政许可权从原审批机关剥离交由县行政审批局集中行使,打破部门之间的壁垒,有效破解提升审批效率的体制机制度性问题。二是对目前未划转到县行政审批局的事项,在完成标准化梳理的前提下,由县司法局赋予县行政审批局委托审批权,由县委编办赋予县行政审批局接件受理权,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
附件3
大英县行政审批局
关于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报告
(“一窗受理”外包服务经费项目)
县财政局:
按照《大英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大财发〔2021〕251号)要求,我单位对“一窗受理”外包服务经费项目支出绩效作了自我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方案》(大府办函〔2018〕154号)和《大英县深化“放管服”改革确保“最多跑一次”改革落地落实实施方案》(大府办函〔2018〕205号)要求,到2018年底基本实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的办事“最多跑一次是原则、跑多次是例外”的目标,坚定不移地推进“放管服”“互联网+政务服务”等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落实,使人民的获得感普遍增强。
(二)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主要内容:一是负责行政审批局102项行政审批事项的线下收件和线上受理工作。二是负责政务中心办证大厅的咨询导办、巡场督查工作。三是落实“跨省通办”“川渝通办”“区域通办”“重点项目服务”以及“办不成事”等各类服务专窗的执行工作。
项目实施进度计划:一是持续开展审批局审批事项的窗口“一窗受理”工作,由分类一窗向无差别终窗递进。二是持续开展政务中心办证大厅的导办、巡场工作,并进一步负责审批局志愿者服务相关工作的开展和配合执行。三是参与“跨省通办”“川渝通办”“区域通办”“重点项目服务”以及“办不成事”等各类服务终窗业务培训和系统操作培训(2020年5月底前);持续开展各类服务终窗业务受理工作。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且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情况。经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县财政局批复同意,2020年项目预算资金138.06万元全部拨到县行政审批局账户。
2.资金使用情况。预算资金138.06万元,其中:一是人员外包服务费(人员工资、社保、福利费等,按5万元/人年,20人共计100万/年。二是运营管理费(招聘、培训、日常管理等)共计25.06万元。三是税费及其他杂费(项目金额10%)共计13万元。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经费报销实行“一支笔”审批原则,坚持“一审三签”制度,一切报销票据均由经办人员签字,股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分管领导审核签字,经会计审核后再由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批报销。所有支出票据必须是合法、真实、有效。具体经办人或者经费报销人对报销事项的真实性负责;签字审核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对报销事项的真实性负责;会计主要对报销项目、标准、所附附件和票据的真实性负责;分管财务领导对报销审查程序是否完善、经费报销总体合规性等方面予以综合审查。
三、项目组织实施及管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