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支持配合巡察工作不到位。在资料提供上存在不按要求落实、质量不高、应付了事、无理由拖沓等现象,巡察组通过发函、谈话等方式多次提醒后才有所改观。如,巡察组要求2022年12月20日提供“防贫保”项目相关资料,县村振兴局以无便车到遂宁第三方公司取资料为由拖延3周,直至2023年1月11日巡察组面谈相关负责人后才提交;要求2023年1月13日上午提交部分村集体合作社相关资料,直至1月18日巡察结束时才提交。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进行追责问责。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对相关责任人员税倩、唐凤翎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给予全局通报批评处理。二是强化工作对接。局党组书记、分管领导加强与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巡察组的沟通联系,定期不定期了解工作要求,抓好贯彻落实。三是完善资料管理。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制度》《档案整理制度》,并提出存放有序,妥善保管,防止错装或漏装,确保档案资料完整、准确、系统的要求。目前,我局已规范归档重要业务相关资料132卷。四是加强政治建设。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察工作重要论述、中省市关于巡察工作的文件精神,安排干部职工参与市县干部培训6人次,并督促做好贯彻落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2.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够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