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府办函〔2023〕17号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英县促进影视产业高质量发展
扶持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盐井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大英县促进影视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已经六届县委常委会第60次会议和县政府六届4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2日
大英县促进影视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
为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影视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我县影视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我县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从事影视文化传媒的相关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为影视企业),以及来我县拍摄的外地剧组。
第二条 影视企业落户扶持。在我县注册满一年,且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500万元及以上的影视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落地补助。其中:对在主板上市及六类“500强”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落地补助,如在我县设立省级及以上区域总部的,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落地补助。
第三条 影视企业经营扶持。对新进入我县的影视企业,自纳税之日起5个完整纳税年度内,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500万元及以上的,根据企业对我县实际年度经济贡献所得计算,前两年按100%给予专项扶持,后三年按50%给予专项扶持。
第四条 影视企业租金扶持。对进入我县的影视企业,年度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前三年按照企业在本地固定经营场所的实际年租金的3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每年补助不超过10万元。已享受租金减免政策或对外分租、转租的不予补助。
第五条 影视剧本创作交易扶持。创作反映我县题材、正面宣传我县的原创影视剧本,被影视企业购买并通过审批备案的,拍摄完成后按剧本实际交易金额(不含税)的10%给予出卖方一次性补助,单个剧本补助不超过50万元;影视企业购买影视剧本(含原创、改编)并通过审批备案的,在本地拍摄完成后按剧本实际交易金额(不含税)的5%给予购买方一次性补助,单个剧本补助不超过20万元。
第六条 影视拍摄制作扶持。影视作品在本地拍摄制作产生的道具、服装、后期制作等配套费用(不含场所租金)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按实际发生费用的5%给予影视企业一次性补助,不超过200万元。
第七条 外地剧组拍摄扶持。鼓励外地剧组来我县拍摄,经向我县行业主管部门报备,规模达100—200人且持续拍摄周期半个月及以上的,给予每个剧组5万元补助,规模达200人及以上且持续拍摄周期半个月及以上的,给予每个剧组10万元补助。
第八条 室外留景项目建设扶持。经大英县文化和旅游产业领导小组评定后,能长期留存、产权归我县所有,并可用于游客体验、文创运营的影视拍摄和实景搭建项目,对固定资产投资总额500万元及以上的,按投资总额的20%给予一次性补助,不超过500万元。
第九条 热播(映)影视作品奖励。本地拍摄的电影、电视剧、综艺节目按照票房、收视成绩及对地方经济贡献给予第一出品方奖励,每部作品奖励不超过200万元。
第十条 获奖影视作品奖励。本地拍摄的影视作品获得中宣部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华表奖、飞天奖等重大奖项及类似奖项的,给予第一出品方一次性奖励,不超过500万元。
第十一条 举办影视文化交流活动扶持。经审批同意,在我县举办的省级及以上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展览展示、重要会议、赛事论坛、影视作品首播(映)礼等影视文化交流活动,根据活动规模、影响力及活动费用给予主办方补助,单场活动不超过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