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地区各级电压导线的边线延伸距离如下:
1-10千伏----5米
35-110千伏----10米
154-330千伏----15米
500千伏----20米
2.架空电力线路杆塔、拉线的基础保护区:
杆塔、拉线基础外缘向周围延伸所形成的区域。各级电压架空电力线路杆塔、拉线基础外缘向周围延伸距离为:10—35千伏架空电力线路杆塔、拉线基础外缘10米;66—220千伏架空电力线路杆塔、拉线基础外缘15米;500千伏以上架空电力线路杆塔、拉线基础外缘20米。
3.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
地下电缆为线路两侧各0.75米所形成的平行线内的区域;二级及以上航道的,为线路两侧各100米所形成的两条平行线内的水域;三级及以下的航道,为线路两侧各50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水域。
4.发电设施、变电设施的保护范围:
(1)发电厂、变电站、换流站、开关站等厂、站内的设施;
(2)发电厂、变电站外各种专用的管道(沟)、储灰场、水井、泵站、冷却水塔、油库、堤坝、铁路、道路、桥梁、码头、燃料装卸设施、避雷装置、消防设施及其有关辅助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