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完成整改。5月6日,对相关同志因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未按时报送脱贫攻坚总结的问题进行批评教育。
(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欠缺手段,内控管理不够严谨”方面
5.落实“两个责任”有落差。
(1)主体责任落实走样。
已完成整改。一是县政协机关党组把管事与管人、抓业务工作与抓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起来,通盘考虑、协调推进,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在政协机关营造“勤政、廉洁、务实”的工作作风。截至5月26日,县政协机关党组共听取党组成员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2次,向县政协党组汇报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1次,并于3月14日,召开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放在心上、抓在手上。二是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将“能力作风建设提升年”与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有机结合,开展谈心谈话20余人次。三是对相关同志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力的问题进行通报批评。
(2)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
已完成整改。主动邀请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组长列席机关各类会议开展监督,自巡察反馈会后,先后邀请列席机关党组会议、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会议6次。
6.内控建设不到位。
(1)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