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旅游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为2021年评审通过且已申报2023年专项债券资金需求、具备发行和使用条件的项目。项目前期准备充分,可在2023年内形成实物工程量,原项目“大英县乡村振兴项目”发债期限为7年,“大英县旅游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发债期限为10年,大英县现有债券剩余发行年限相匹配项目均已发行完毕或无资金需求,只有该项目符合条件且确有资金需求,故将结余资金调整至“大英县旅游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
2.强化统筹,优先支持重点项目、优先用于大英县相同类型领域项目
调整后的项目“大英县旅游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为社会事业-文化旅游,原项目“大英县乡村振兴项目”属于农业-乡村振兴,且两个项目均属于民生领域,符合变动安排的专项债券资金,优先选择本地区与原已安排的项目属于相同类型和领域的项目的要求,且该项目确有资金需求。
3.严格执行负面清单
若项目资金调整到“大英县旅游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符合财政部、四川省财政厅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要求,不会用于置换存量债务,不会用于楼堂馆所、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以及非公益性资本支出项目,不会用于经常性支出。
4.总体风险可控
截至2023年5月15日,大英县乡村振兴项目已发行专项债券金额72685.00万元,现将结余资金3000.00万元调整至大英县旅游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后,不影响该项目的收益覆盖及债券还本付息偿还。
四、专项债券资金调整变动的可行性及必要性
(一)项目可行性
本次调整后的“大英县旅游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已于2021年通过评审进入备选库,项目前期准备充分,已取得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环评登记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手续;项目前期准备充分,可在2023年内形成实物工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