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压实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排查整治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全力推动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地落实,从2023年5月起在全县开展农业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遂宁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聚焦农业生产12个重点领域中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重要环节、关键人群、重大隐患、安全管理缺陷、非法违规等行为;聚焦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认真排查和整治重大事故隐患,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全面系统整治重大事故隐患,推动相关生产经营主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开展自查自改,消除重大隐患,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守牢安全发展底线,确保全县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 整治内容
(一)农业农村部门牵头任务
1.农业机械方面。突出农机及驾驶人安全源头监管,持续推进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严厉查处无牌无证、过期未检、违法载人、悬挂使用无效牌证等行为;以农机合作社为重点,检查农机合作社清单制管理情况、机具牌证及年度检验情况、机具维修保养情况、驾驶人持证及日常教育情况、机具库棚等安全管理情况以及消防设施设备配备情况等。
2.农村沼气方面。重点检查农村沼气安全管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和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围绕户用沼气出料、清池、盖板、用气,沼气工程发酵、储气、避雷、阻火、消防设施设备等易发事故关键环节,深入开展农村沼气安全风险隐患治理。
3.渔业船舶方面。重点检查渔业生产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围绕渔业船舶审批、修造、检验、登记及船员持证等关键环节组 织开展生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积极配合交通运输部门查处涉渔“三无”船舶,严厉打击渔业船舶违规载人载物行为;同时针对渔业生产单位池埂、堤坝、进排水渠道、供电设施安全管理等情况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