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10月17日至11月18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水利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并于2023年2月23日,向县水利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工作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持多措并举,认真抓好整改工作落实
(一)压实责任抓整改。收到反馈意见后,立即成立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局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全面认领反馈问题,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检视、分析问题根源,增强做好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二)细化措施抓整改。召开整改专题工作会,对照反馈问题和专题民主生活会自查问题,集体分析,逐一研究细化整改措施,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完善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做到每个问题都有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时限。
(三)建章立制抓整改。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坚持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完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8项。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导;结合分管工作,积极开展常态化综合检查指导,确保长效运行,推动巡察整改落实和巡察成果运用。整改过程中,集体约谈、谈话批评56人次,通报批评3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