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全面开展排查监测。各镇(街道)、县农业农村局要进一步完善非洲猪瘟“3+1+1”网格化监管体系,以非洲猪瘟和禽流感为重点加强动物疫情排查,强化监测工作,实时掌握了解疫情形势。对发现非洲猪瘟、禽流感等疑似症状或大范围不明原因死亡要及时进行诊断分析,第一时间采样送检、查明原因、规范处置。同时,做好人员防护,严格控制工作人员和范围,避免因开展防控工作感染动物疫病情况发生。
(三)持续开展“三大行动”。一要全面做好消毒灭源工作。由各镇(街道)统筹,以镇、村(社)和养殖场(户)为单位,对各类养殖场(户),开展全面消毒,要做到不留一场一户;指导督促养殖、交易、屠宰以及畜产品生产流通各环节业主认真做好涉及场所清洁和循环消毒工作。二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活动,及时制发动物防疫宣传资料。要结合春、秋季集中免疫工作,采取会议、广播、资料等形式,加强动物防疫相关法律法规、免疫技术等方面的宣传,营造群防群控的良好社会氛围。三要对动物防疫、养殖、贩运、屠宰等人员开展分类培训,提升防控能力水平。
(四)抓好动物卫生监督。一要严格排查违规调运行为。各镇(街道)要对辖区内生猪等动物流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清理和监测,发现非法调入情况要立即追查,严肃处理。二要加强生猪收购贩运管理,落实好人员登记及畜禽运输车辆备案制度,严格执行跨省调入畜禽“指定通道准入”、申报检疫查验制度和跨省调入畜禽落地监管制度。三要督促业主按照规范落实病死动物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要求,确保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