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205.47万元,完成预算100%。
10. 公共安全(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814.02万元,完成预算100%。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16年决算数为315.44万元,完成预算100%。
1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105.63万元,完成预算100%。
1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9.86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大英县公安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466.4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920.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251.11万元、津贴补贴1020.30万元、奖金478.97万元、绩效工资7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62.0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33.0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01.53万元、医疗费3.85、住房公积金191.12万元。
公用经费545.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0.62万元、印刷费32.39万元、咨询费、手续费0.19万元、水费1.30万元、电费31.35万元、邮电费37.74万元、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1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62.61万元、租赁费7.14万元、会议费9.89万元、培训费9.95万元、公务接待费19.56万元、劳务费14.76万元、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22.80万元、福利费13.7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其他交通费167.26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20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大英县公安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48.75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29.19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9.56万元,完成预算100%。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61.03万元,下降39.3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60.50万元,下降41.1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53万元,下降2.64%。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局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二是我局根据上级安排2016年削减公务用车数量,减少了公务用车消耗。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29.19万元,占92.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9.56万元,占7.86%。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9.1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41辆,其中:轿车28辆、越野车11辆、载客汽车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29.19万元。主要用于侦查办案、巡逻、安保、维稳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 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19.5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45批次,2058人,共计支出19.5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上级专项检查和相关部门到我局学习考察所发生的费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大英县公安局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5.66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大英县公安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5.54万元,比2015年增加350.98万元,增长180.40%。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我局加强了对基层一线的经费倾斜力度,以及上级公安机关开展了一系列持续时间较长的专项行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大英县公安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1.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1.97万元。主要用于执法执勤装备及服装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大英县公安局公有车辆41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个,涉及财政资金150万元,覆盖率达到3.77%。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省补车管工作经费。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公共安全(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公共安全(类)公安(款)机关服务(项):指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10.公共安全(类)公安(款)治安管理(项):指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治安管理工作方面的支出,包括所属巡警队、特警队、派出所、110 等方面的支出。
11.公共安全(类)公安(款)国内安全保卫(项):指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国内安全保卫工作的支出。
12.公共安全(类)公安(款)刑事侦查(项):指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支出。
13.公共安全(类)公安(款)经济犯罪侦查(项):指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打击经济犯罪活动的支出。
14.公共安全(类)公安(款)出入境管理(项):指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出入境管理工作的支出,包括“三非”外国人遣返,出入境证照印制、管理以及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等方面的支出。
15.公共安全(类)公安(款)行动技术管理(项):指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各项行动技术工作的支出。
16.公共安全(类)公安(款)禁毒管理(项):指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禁毒工作的支出。
17.公共安全(类)公安(款)道路交通管理(项):指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各类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支出。
18.公共安全(类)公安(款)网络侦控管理(项):指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各类网络安全侦查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