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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0年9月24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按照规定权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林地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拟订相关管理办法并贯彻实施。
2.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组织开展全县森林、湿地动态监测与评价,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动态监测与评价,推进全县林业数字化建设。
3.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组织实施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推进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4.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依照有关标准组织考核。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5.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方标准,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建设,组织、指导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编制、报批并监督实施,统筹衔接其他种类专项规划。负责对辖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实行统一规划管理。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实施辖区范围内的城乡规划审批。负责全县村镇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以及文物保护单位的规划管理工作。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贯彻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规定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承担需报国务院和省政府、市政府批准的土地转用、征收征用的相关工作。负责全县国土空间规划设计行业管理。
7.负责统筹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地方标准。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负责组织开展自然资源保护工作。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和林地管理。组织实施耕地保护、森林资源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负责全县森林、湿地、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 。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9.负责管理全县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地质勘查项目,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古生物化石等地质遗迹调查评价。
10.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11.负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负责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火情监测预警、专业防火队伍组建管理、未达到林草火灾应急预案中启动应急响应条件的初期火情火灾处置、牵头灾损评估等工作,一旦火灾达到本级应急响应最低条件,第一时间提请同级防灭火指挥部启动相应等级应急响应。组织指导全县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野外火源管控、日常巡护、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12.负责全县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3.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负责国家公园申报设立、规划、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负责县级政府直接行使和代理行使全民所有权的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14.负责全县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质量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和地图管理。组织实施地方测量标志的设立和保护。
15.负责全县林业发展和造林绿化,推进全县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开展退耕还林,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监督管理全县林业县级以上资金和国有资产,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组织全县林木种子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组织实施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负责林木种苗质量和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指导管理林业有害生物预测预报、防治、检疫工作。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研究拟订集体林权制度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拟订全县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贯彻执行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推进林业绿色产业发展。指导林业现代园区建设、花卉、特色经济林、森林林下经济、森林康养和生态旅游产业发展。
16.推动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和对外合作。制定并实施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实施林业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荒漠化防治、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国际公约履约有关工作。
17.配合省、市对县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组织实施自然资源督察相关工作。查处全县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除中心城区外)、测绘地理信息等违法案件。
18.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9.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0.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引领,服务保障“先行区”和“目的地”建设
(1)加快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启动《大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并形成初步成果,力争实现12月底与市级规划同步报批。
(2)大力推动城市建设品质提升。召开7次规委会、15次专委会,审议通过项目90项;完成《大英县城市照明规划设计》《大英县绿道规划方案》《大英东站升级改造工作推进实施方案》。
2.提升资源精准供给效率,服务保障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3)优先保障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全年保障重点项目19个,面积7623亩。其中调整土地规划3批次,面积1771亩,涉及丝路环球文旅、电镀产业园、安置房、盛马加油站、太吉大道延伸段、兴茂石化等项目;取回征地批文1批次,上报征地资料4批次(含1个独立选址项目),面积5852亩,涉及五星级酒店、郪江新城小学、浪漫地中海、盛马化工、红旗小学等项目。
(4)积极运营土地市场。出让土地21宗,出让总价款13.39亿元。其中商服用地3宗,面积34.26亩,价款2482.44万元;商住用地9宗,面积491.3亩,价款2.96亿元;工业用地9宗,面积303.02亩,价款1845.8万元。
3.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优势,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
(5)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强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检查,森林火灾同期下降53%,未发生较大级别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积极处理来信来访,12345办结率达100%。配合推进房地产领域乱象专项治理,完成8处安置房首次登记3273户、转移登记2488户,制证5761本。
(6)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整治土坯房3982户,占省市目标任务312.56%。实施土地整理专项扶贫项目6个,涉及7个贫困村,直接受益达1.53万人。公益林管护、退耕还林、人工造林及各项补助资金发放等各项指标均达到上级要求。扎实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宅基地复垦,协助完成189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地灾危险性评估。全县贫困村流转农村承包土地7宗1992亩,实现新增收入75.66万元。
(7)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环保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率达100%,全县砖瓦行业管理逐步规范。协助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工作,全面落实“河长制”,小蒜溪流域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
4.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维护自然资源规划良好秩序
(8)扎实推进第三次国土调查和自然资源调查。扎实推进第三次国土调查,属全省首批、全市第一批成果通过国家核查的县(区)。完成2018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涉及面积约644.8亩。
5.履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服务保障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9)切实加强自然资源保护。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8738亩,严格涉林、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等行政许可事项办理,高质量完成森林资源“双增长”,全县实现耕地保有量35450公顷,永久基本农田保有量31073公顷,林地保有量23.7万亩,新增森林面积1.0万亩,森林覆盖率27.47%。
(10)严格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完成全县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完成全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并拟于12月15日上传至国家“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
(11)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推进大规模绿化全川大英行动,完成一般宜林地造林绿化1.4万亩,实施封育管护0.4万亩,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0.4万亩。全县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已纳入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申报试点。
6.充分释放改革动能活力,服务保障城乡建设发展
(12)全面完成机构改革。围绕“和合聚力”,推动机构改革从“整合”走向“融合”、干部从“身入”转向“心入”、服务从“保基本”迈向“高标准”,高质量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
(13)深化建设用地改革。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完成市级验收1个,批复立项1个,正申报立项1个。在11个村实施“户乡”挂钩,复垦面积62.9571亩。
(14)深化“放管服”改革。将19项行政审批委托县行政审批局设立办事窗口集中受理,设立不动产、税务综合窗口,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房产交易登记压缩为5个工作日,抵押权登记压缩为3个工作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通过“多审合一”“多测合一”“多验合一”等举措,实现行政审批效率提升80%以上。
(15)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出台“农十条”,完成《大英县乡村振兴规划建设管理实施方案》,为干屏村、赵坝村乡村振兴规划方案编制。组织启动首批53个村规划编制,其中10个已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7.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理念,服务保障民生福祉改善
(16)全面抓实地质灾害防治。开展地灾隐患大排查72处,核实关键点位168处,全面落实防灾责任。举行地灾防治知识宣传培训13场,培训1087人。完成重大工程治理项目2处,排危除险项目4处,避险搬迁20户。
(17)大力实施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完成土地整理项目终验9个,项目建设8个,申报入库10个。高效完成补充耕地调查和耕地田坎核查,顺利通过上级督查检查。
8.紧紧抓住党建主业主责,鲜明树立自然资源和规划良好形象
(18)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抓实14个篇章学习,开展集中研讨4次,讲授专题党课17次,形成调研报告13篇,检视问题50个,制定整改措施50条。
(19)持续用力深化正风肃纪。全面完成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深化“查问题、讲担当、提效能”作风整治行动,续聘11名特约监察员,常态化开展作风效能专项督查。
(20)持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举办“自然资源大讲堂”5期,通过“老带新”“1+1”结对子等方式,加速年轻干部成长成才。
(21)全面加强部门内部管理。强化内控管理,印制机关行政管理制度和业务工作流程图。加强机要保密、安全应急、节能减排、档案管理、财务管理、政务公开、机关后勤服务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大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9个。
纳入大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大英县森林公安局
2.大英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
3.大英县国土资源测绘所
4.大英县土地储备供应中心
5.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6.大英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7.遂宁市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大英县分中心
8.大英县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9.大英县林业技术工作站
10.大英县城区林业工作站
11.大英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
12.大英县国土资源局工业集中发展区分局
13.大英县蓬莱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14.大英县隆镇盛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15.大英县回马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16.大英县象山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17.大英县河边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18.大英县卓筒井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19.大英县天保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20.大英县玉峰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21.大英县金元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3698.58万元、支出总计5625.43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减少5630.33万元、支出减少2383.96万元,下降比例分别为60.35%、29.76%。主要变动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部门职能整合,精简了机构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