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775个工作日。
主要指依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第八条规定,对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活动。承担监督检查任务的股(大队)2023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见(附件1)。
五、监察执法的主要内容及工作方式
依据《编制办法》有关规定,我局将主要围绕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对照法律法规和应急部、省应急厅要求的相应检查标准开展检查。检查中将采取“启动会+现场执法+总结反馈会”、“企业主要负责人+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人员”、“执法人员+专家+记者”的“三位一体”执法模式。检查中的证据固定按照“谁检查,谁收集”的原则由参与检查人员负责。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由业务股室负责督促整改。有关涉嫌违法行为的立案查处,依照行政处罚案件内部移交制度,经审核后交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承办;如遇上级交办、重大复杂案件等,经请示局领导同意,有关股室应派人参与违法案件调查。
各有关股室(含县应急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下同)之间要提前做好沟通协调,分别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各有关股室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现生产经营单位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如果情况紧急,应当作出停止作业、撤出人员等现场处理决定。如有违法行为或者举报线索需要立案查处的,可以按程序移送应急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依法查处。有关日常检查、上级要求开展的各类专项执法检查可以结合实际和本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同步进行,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筑牢安全底线。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发展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理念,从大局出发、从长远出发,算清楚安全生产的大账,真正在思想上更加重视安全,行动上更加自觉地抓好安全。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准确把握中央、省、市对做好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最新要求,自觉站在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保驾护航的政治高度,抓牢抓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二)
规范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制定了《大英县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大英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大英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据行政执法公示的要求,按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的执法类别,严格按照《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要求,明确了执法环节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完善了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等规范化建设制度。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信息更透明、程序更严谨、取证更规范、裁量更合规、过程全闭环,促进执法活动制度化、规范化,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做到“零复议”“零诉讼”。
(三)
突出监督检查目的,刚性约束计划完成
严格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对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合法性检查,依法采取现场处理、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措施,确保完成率100%,加大对典型案件的查处和曝光力度,进一步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达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县受警示”的目的。统筹推进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执行,适时报送计划完成情况和备份检查资料,按照时间节点有序开展计划内执法检查各责任股室、执法大队要按照《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2年版)立案归档要求将执法档案自行装订归档,不断促进执法案卷规范化管理水平。
(四)强化纪律意识,筑牢廉洁根基
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严格规范执法权力运行,坚持依法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对象的监督,树立应急管理队伍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