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以下简称《编制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大英县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大委办〔2019〕49号)确定的职能职责,现编制我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为建设“大美大英”保驾护航。
二、工作目标
按照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和应急部、省应急厅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将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和工贸重点行业领域监管执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治理等有序结合,实行重点检查和一般检查相结合,加强县级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监管执法在应急管理中的“尖刀”和“拳头”作用,突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延伸执法内容,强化责任落实,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遏制一般生产安全事故,避免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力促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重点检查。将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12家生产经营单位(附件1)列为年度重点监督检查对象,占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数的66.7%,原则在2023年11月底前完成。
(二)一般检查。将在县级重点检查单位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中随机抽取6家生产经营单位(附件1)作为年度一般检查对象,占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数的33.3%,烟花爆竹零售店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在2023年内完成。
三、编制原则
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留有余地”的原则,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县应急局监管权限、行政执法人员数量、技术装备、经费保障及执法对象的实际情况,确定监督检查的事项、对象、方式与次数,编制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四、2023年度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有关工作日测算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
依据《编制办法》有关规定,纳入计算行政执法人员数量的比例,县级应急管理部门不得低于在岗执法人数的80%。截至2023年2月,县应急局共有在册执法人员(持有四川省人民政府颁发的安全生产监管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30人,其中驻村乡村振兴2人,实际在岗具备执法资格人员28人,实际纳入计算的执法人员为17人。
(二)有关工作日测算
依据《编制办法》要求,确定总体法定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包括重点检查工作日和一般检查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
1.总法定工作日:6000个
2023年全年共365天,53周,有106个双休日,11个法定节假日。
2023年国家法定工作日=全年总天数-双休日总天数-法定节假日总天数)=365-106-11=248个工作日。
2023年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在岗执法人员数量=248×17=4216个工作日。
2.其他执法工作日预计1429个
其他执法工作日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行政许可、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投诉举报核实、参与上级部门专项行动、部门间联合执法、宣传教育培训、登记备案、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等内容。
3.非执法工作日预计2012个
非执法工作日主要包括应急值班、应急救援指挥协调、学习活动、各类会议培训考核、工作调研指导、党群活动、公务员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事假、育儿假等内容。
4.监督检查工作日预计77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