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关于“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组织建设。2020年9月设立机关党委办公室,配备1名专职党务干部,充实党建工作力量。二是专题研究部署。把党建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议程,每季度召开1次专题工作会,听取党建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难点问题。2020年,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4次,党组书记听取班子成员履责情况汇报12人次。三是压紧压实责任。制发《县政府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大府机关委发〔2020〕1号),督促县热线办党支部严格按照上级有关精神,于2020年4月9日研究制定《2020年党建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对党建工作的谋划部署,从严落实责任。
(十一)关于“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要求,在干部考察推荐、民主测评、优秀推荐时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并做好会议记录。2020年县政府机关党组考察提拔干部均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选人用人。二是建立办公室党组会议班子成员必须发言制度,全年召开党组会议15次,班子成员均踊跃发表意见,并规范做好发言记录。三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党组集体决策制度,对金融服务室、人事财务室等中层干部调整和职务任免均提交县政府机关党组会集体研究确定。
(十二)关于“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落实不力”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完善制度。严格按照县直机关工委部署开展软弱涣散党组织排查和整改相关工作,制发《机关党建工作制度汇编》,规范党费收缴、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等工作制度,为各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指明方向、明确标准。二是争创先进。组织各支部积极争创“五好党支部”,把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议程,有计划、有组织的推进。2020年6月,县政府办公室党支部成功创建“五好党支部”。三是清理组织关系。于2020年7月对机关党委下属各党支部所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排查,实现党员党组织关系应转尽转、应接尽接。目前,退休干部组织关系已转回居住地。四是规范党费收缴。严格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要求,督促各党支部按月足额收缴党费并建立工作台账,对部分欠缴党费党员进行催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