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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农业农村局 大英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大英县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2-7 16:28|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18|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政府门户网

摘要: {"原始ID":"d45937843c59423cadca4415b2e9ce38","发布时间":"2022年02月07日","发布者":"大英县政府门户网","附件":[{"Filepath":"/documents/15183/1420643/9607179798119422.docx","Name":"附件.docx","Filetype":"docx"}]}

大农函〔20225

 

 

大英县农业农村局  大英县财政局

关于印发《大英县2021-2023年农机购置

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

为切实做好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支持引导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推动我县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川农业〔2021〕124号)、《遂宁市农业农村局 遂宁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遂宁市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遂农〔2021〕119号)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大英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根据相关要求加大宣传遵照执行。

 

                                     大英县农业农村局   大英县财政局

                   202227




大英县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三农工作决策部署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以促进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为基本要求,以满足农民对机械化生产的需要为目标,以稳定实施政策、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益为主线,落实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突出重点,全力保障粮食和主要农产品生产,全程机械化的需求,为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坚实的物质技术支撑;坚持绿色生态导向,大力推广节能环保、精准高效农业机械化技术,促进农业绿色发展;通过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充分调动和保护农民购买使用农机的积极性,促进农机装备结构优化、农机化作业能力和水平提升,注重突出重点,加快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提高政策的指向性和精准性;注重改革完善,优化制度设计,体现惠民公平和便民高效,突出政策的普惠性、稳定性;注重规范实施,加强过程监管,强化信息公开、绩效考核和廉政风险防控,保障资金安全;注重市场化原则,通过市场机制发挥补贴政策对农机化发展的引导作用,推进补贴产品供需双方市场化对接,保障购机者选机购机自主权,促进农机科技进步。进一步畅通农业机械化发展各个环节,支持引导农民购置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以“五良”融合为牵引,推动丘陵地区突破发展,促进全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加快提升农业机械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支撑。

二、实施重点

    (一)在支持重点产业方面着力突出稳产保供。将粮食、生猪等重要农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全部列入补贴范围,应补尽补。将育秧、烘干、标准化猪舍、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方面成套设施装备纳入农机新产品补贴试点范围,加快推广应用步伐。

    (二)在支持重点区域方面着力突出协调发展。将丘陵地区适宜的轻简型农机装备纳入补贴范围,应补尽补。提高丘陵地区特色产业发展急需产品的补贴标准。

    (三)在补贴资质方面着力突出科技创新。推广使用智能终端和应用智能作业模式,深化北斗系统在农业生产中的推广应用,确保农业生产数据安全;对暂时无法开展农机鉴定的高端智能创新农机产品开辟绿色通道,通过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予以支持。

(四)在补贴标准方面着力突出“有升有降”。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我补贴标准按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发布的补贴标准执行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的要求,开展分类分档,依据同档产品上年市场销售均价测算确定各档次的补贴额上限,测算比例不超过30%,且通用类机具补贴额原则上不超过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发布的最高补贴额

省厅提高补贴额测算比例的补贴机具和玉米去雄机以外,一般补贴机具单机补贴限额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12万元;100马力以上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具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15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25万元;成套设施装备单套补贴限额不超过60万元。试点产品的单机(套)补贴限额原则上按上述标准执行。

全面公开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加强宣传,引导购机者根据各档次的补贴定额自主议价,不再对外公布具体产品的补贴额。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发现具体产品或档次的中央财政资金实际补贴比例超过50%的,将按省、市规定第一时间在办理服务系统中采取封闭措施、及时组织调查,对有违规情节的,按相关规定处理;对无违规情节、已购置且已录入办理服务系统的补贴申请,可按原规定兑付补贴资金,同时对相关产品及其所属档次补贴额进行评估、提出建议,将情况逐级上报。

根据省厅“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2021-2023”参数设置要求,我对补贴系统参数设置作以下规定:同一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年度内享受补贴资金总额30万元,享受补贴农机具最高数50台(套);同一从事农业生产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享受补贴资金总额100万元,享受补贴农机具最高数100台(套);同一生产企业单天销售机具补贴总额200万元,单天销售补贴机具最高数100台(套)。

    (五)在政策实施方面着力提升监督服务效能。一是提升信息化水平,推广应用手机App、人脸识别、补贴机具二维码管理和物联网监控等技术,加快推进补贴全流程线上办理。二是加快补贴资金兑付,保障农民和企业合法权益,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优化办理流程,缩短机具核验办理时限。三是充分发挥专业机构技术优势和大数据信息优势,提升违规行为排查和监控能力。对套取、骗取补贴资金的产销企业依法处理,从严整治违规行为。

三、补贴范围和补贴机具

)补贴范围根据我县现代农业发展实际,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15大类39个小类133个品目(详见附件1)实行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优先保证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和免耕播种、高效植保、节水灌溉、高效施肥、秸秆还田离田、残膜回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农业绿色发展机具的补贴需要。补贴范围保持总体稳定,必要的调整由省农业农村厅按年度进行。

(二)补贴机具资质要求补贴机具必须是四川省补贴范围内的产品(农机专项鉴定产品、农机新产品除外),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质:

1.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包括尚在有效期内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

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铭牌。

轮式拖拉机、履带式拖拉机、自走轮式谷物联合收割机、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半喂入联合收割机、油菜籽收获机等6种机具品目,出厂时须通过农机二维码系统生成并制作金属材质的二维码标牌,装配能与四川省农机化服务平台互联互通的物联网终端(农机定位终端)设备,均须固定在机具的明显位置。

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通用类机具最高补贴额原则上不超过农业部统一发布的最高补贴额。

补贴额依据全省实施发布的测算额进行定额补贴简易保鲜储藏设备,采取申请、建设、验收、补贴的程序。当补贴政策、补贴标准调整时,按照在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中录入申请信息时的政策和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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