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解决非法集资类案件司法会计鉴定工作经费150万元。大英县公安局通过对鼎诚投资公司等多起非法集资案件的侦办,涉案资产得到了保全,直接和间接挽回经济损失5亿余元,最大限度的降低了受害群众的损失;相关责任人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使正义得到了伸张;成功稳控集资参与人员4,500余人,全县未发生一起个人极端等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同时,大英县公安局以重点案例为典型,通过电视台、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加深了对非法集资案件危害的认识,起到了防微杜渐的作用,项目完成情况较好。
4.科技三项经费60万元。12个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提高企业、专业合社自主创新能力,鼓励引导企业、专业合作社采取“农业公司+农民合作社+村集体+农户”的合作社运营模式,带动农户从事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科技示范乡镇、示范村、示范户、科技龙头企业等全县科技扶贫示范带动,逐步实现贫困户脱贫致富;提高科技管理部门自身综合素质和能力、增强科技服务实效;鼓励企业申请专利、成果等,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意识,帮助企业加强科技创新;通过科普宣传月、科技活动周、知识产权宣传月(周)、项目申报管理及国省市科技博览等相关培训及活动,得到了广泛关注,达到了活动效果。
5.教育附加安排的专项1,300万元。项目符合全县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符合学校实际,对学校的发展起到了较大的推动作用。项目的实施,保障了基本教学条件,实现义务教育学校教室、桌椅、图书、实验仪器、运动场等教学设施满足基本教学需要;改善学校生活设施,重点做到学校宿舍、床位、厕所、食堂(伙房)、饮水等生活设施满足基本生活需要。对石门小学等10所农村薄弱学校排除了安全隐患,对54所学校教学用房及生活用房进行了维修改造,新建及维修围墙200米,道路及操场硬化3,000平方米,校舍房屋粉刷维修、功能室改造9,000平方米,54所学校进行了校园文化建设。2016年底均衡发展验收顺利通过省检。
6.人才引进及农村人才开发35万元。通过实施项目,聚集了优秀人才来大英创业发展,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到我县一些关键领域、重点学科中培养了一批高层次的技术人才和学科带头人,对企业在技术创新中起点高、难度大、与生产密切结合的重大项目进行攻关,加速了企业科研成果的产业化,提升了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同时考核招聘的急需紧缺的基层教育、卫生人才,为各乡镇基层服务,解决了各单位的用人之需,增添了乡镇学校、医院的人才力量,促进了基层人才队伍素质提升;开展的技能培训选拔大赛提升了当地农民求知、求学、求技术的激情,推动了当地特色产业的发展,特别是部分单位合作组织,积极探索“人才、项目、资金”相结合的产业模式,在促进当地农民增收,提高农技术能力方面效果显著,让符合条件的人才都得到政府的政策支持,达到了项目预期效果。
7.生活饮用水监测与检验30万元。大英县疾控中心贯彻落实《四川省生活饮用水监督管理办法》,初步掌握了大英县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状况和变化趋势,及时发现和消除生活饮用水安全隐患,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管措施不断完善,有效防控传染病和水污染可能导致的群体健康危害事故,保障了大英县广大群众的饮用水安全。
8.农村五保供养898.08万元。五保对象是目前农村中最困难的群体,做好五保供养工作,办好农村敬老院,切实保障五保对象的基本生活,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近年来,大英县通过加强基础建设、落实供养经费、规范制度管理等措施,使五保供养工作走上了正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全额保障了农村五保供养衣、食、住、医、葬。大英县民政局通过对五保对象、群众以及各乡镇的综合调查项目实施及资金发放情况看,全县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有增有减,保障标准逐步提高,已形成了同其他社会保障措施相配套、城乡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加快推进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步伐,农村五保供养项目对拉动地方内需,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起到了一定作用,让特困人员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9.财政专项扶贫100万元。一是隆盛镇驼柳村产业发展项目带动全村100户群众增收致富,生态效益是提高了土地的利用效率,没有造成污染、经济生态形成了可持续发展,涉及的100户群众满意度较高;二是枯井村建设村集体养牛基地项目年集体经济收入达12万元,对参与项目的贫困户实行保底分成和利润分成,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为贫困户提供务工就业岗位5-10个,人均增收0.6万元/年;项目每年可消纳秸秆150吨,可有效减少本地秸秆焚烧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三是通仙乡普陀村产业发展项目正在实施;四是智水乡鲤鱼浸村种植项目预计瓜蒌每年每亩产量1万斤左右,每亩收益2万元左右,全年总收益100万元左右。村集体、合作社、农户按照10%、9%、75%的比例分配利润,剩余6%作为风险基金。
10.祥凤寨水库禁养区整治资金1,068.79万元。县政府计划筹资1,458.75万元于2017年1月15日前全面完成32处养殖场整治。32处养殖场如期全面完成整治,实际使用资金1,068.79万元,节约预算资金389.96万元,得到了市政府领导“学习大英经验、复制大英模式、执行大英标准”的高度评价。该项目实施后,消除了部分业主继续养殖的意愿,坚定了其从事其他行业的信心。目前,该项目业主全部通过就地转产、易地消化、调节就业等途径实现了经济收入增长,没有任何一户因养殖场拆除而失去经济收入来源的情况。同时,消除了祥凤寨库区禁养区养殖场污染库区水质的隐患,为打造“优美乡村”和“秀丽水库”,为县城区居民提供清洁卫生饮用水源提供了保障。
11.粮食储备利费119.3万元。储存数量经县粮食局、财政局、农发行大英支行验收,数量真实,并且严格执行了资金封闭运行管理的相关条款,做到专款专用库贷挂勾,并严格按照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按时、按质、按量地圆满完成了储备粮食轮换任务。通过项目实施,为地方政府宏观调控提供了充足的粮源,为稳定当地粮食市场行情提供了有力保障,安置了部分下岗职工就业,维护了大英县的社会和谐稳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12.公交车补贴129.6万元。公交车作为市民的主要出行方式,是市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生活问题之一。通过项目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公交公司因国家政策变化、县城人口少等因素带来的亏损问题,公车运营质量不断提高、公共交通运营服务不断完善,满足市民出行需求。交通资源利用率进一步提高、交通拥堵进一步缓解、交通污染进一步降低、能源消耗进一步降低,对增强大英城市功能、统筹城乡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市民对此非常满意,在一定程度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主要问题
绩效评价结论显示,各项目都得到了较高的评价,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问题
个别部门在预算执行方面存在部门预算支出执行不到位,在综合管理方面存在政府采购计划编制不到位,部分单位内控制度不完整等问题。如:科协2016年年终结余结转48.39万元;实验幼儿园2016年年终结余结转105.85万元;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6年年终结余结转856.08万元;实验幼儿园采购办公设备共计10.07万元,其中:办公椅2.7万元,电视机0.48万元,均无政府采购审批手续。
(二)县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问题
1.在专项经费中列支无关费用。如:科技局在科技三项经费中列支无关经费,参加政协等会议支出0.72万元,慰问支出0.53万元,局机关职工电话费1.07万元,报销到贫困村帮扶等无关科三费的下乡差旅费,公用事业管理局在城维费中列支无关费用6.07万元,其中:扶贫5.39万元,生病职工慰问0.3万元,差旅费0.38万元;旅游局在旅游发展及创建经费中列支机关日常经费33.76万元,其中:交通费3.94万元,差旅费7.05万元,办公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6.78万元,邮电费1.64万元,劳务费6.2万元,报刊费1.8万元,电话补助费1.79万元,扶贫资金2.20万元,体检费2.38万元。
2.报销金额不规范、不合理。如:科技局在科三费中报销4人参加绵阳科博会差旅费0.64万元,且差旅费转入一人卡中,报销凭证无其他三人签字;科技局在科三费中报销四次特派员服务费1.04万元,分别由特派员团队一人带领,无时间、地点等;鲤鱼浸村产业发展项目专合社支出依据不充分;
3.资金审批手续不全。如:科技局创新创业及产业化培训29万元,资金再分配无县领导审批,项目申报审批资料不健全;鲤鱼浸村产业发展项目种养殖专合社无资金审批程序,支出依据不充分。
4.项目管理、实施不规范。如:鲤鱼浸村产业发展项目,无建设方案,项目未张榜公示,专合社未提供内控制度。
5.项目支出进度缓慢。如:下达县公安局非法集资司法鉴定经费150万,实际支出22.11万元,结余127.89万元,实际支出占资金下达数的14.74%。
(三)委托第三方开展的省级项目资金绩效评价问题。一是个别企业未建立项目资金专账核算;二是企业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建设,内部控制制度,审批流程有待完善;三是部分企业因司法重整等原因,未完成项目投资额;四是部分项目前期招投标缓慢,导致工程建设滞后。
四、原因剖析
(一)县级财力不足。因我县建县时间短,县财政底子薄,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惠民政策和各项发展建设的需要。例如:五保供养标准偏低,达不到“五保供养的实际标准不应低于当地村民一般生活水平”的要求;学校食堂设备采购及校园道路硬化等附属建设资金需加大投入。
(二)预算单位对绩效评价重视程度不够。绩效评价管理工作力度不够,未创造良好的氛围,没有倒逼预算单位使用财政资金讲效益的动力,预算单位和领导对绩效评价管理工作重视程度各异,财务队伍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三)缺乏专门管理机构、专业人才和技术手段。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部门仅挂靠在财政局预算股,没有专门的绩效评价机构,预算股难以抽出充足人力对绩效评价管理工作进行深入细致的学习和研究;财政支出的类别多,涉及诸多行业,评价人员需掌握项目业务情况、财政财务知识、专业技能等多方面技能知识,目前绩效评价组成员一般由财政部门经办人、主管部门的相关人员组成,对绩效评价技能知识了解少,导致绩效评价中调查不够深入,资料审核不够准确,取证不到位等,使绩效评价结果不理想。
(四)绩效评价结果需进一步加强。评价结果运用不够充分,在分配财政资金中,为满足民生支出等资金需要,绩效评价结果与各部门预算安排的关联度不够,绩效评价差的部门与责任人没有为此承担责任,一定程度上削减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作用,影响了绩效评价结果的权威性。
五、整改建议
(一)加强整改落实。按照大英县财政局《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问题整改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由财政局对口管理股室负责督促相关部门(单位)限时整改到位。
(二)强化部门基本支出预算编制。2018年预算编制中,要求各部门(单位)按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有关规定,认真测算基本支出需求。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根据定员和人员经费标准、日常公用经费定额计算确定;其他事业单位根据单位性质、工作任务、财务体制和相关政策,按照规范财政资金供给范围以及收支统管的要求计算确定。基本支出需求经县财政局据实核定后通过综合预算统筹安排。
(三)加强部门预算项目精准管理。继续认真贯彻省委提出的“两保一转”财政工作方针,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建立健全部门预算项目决策机制,项目申报要提供相关申报依据、预算标准及测算过程;继续完善专用项目设立审核程序,着力提高专用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优化部门预算项目结构,专用项目必须严格按部门(单位)核心职能职责和年度工作计划设立。
(四)进一步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县财政将在以后财政支出安排中,提高财政预算统筹能力,增强财政投入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大力调整支出结构,加大民生投入,同时,恳请上级财政在资金安排上给予一定的倾斜,帮助我县保障民生、改善民生、加快发展。
(五)构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体系,包括方式选择、程序设定、评价指标设定、评价标准选择及评价结果运用等制度,使绩效评价每个环节都有制度约束;拓展预算绩效评价内容和范围,深入开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积极开展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推行财政政策绩效评价,探索开展中期财政规划和部门(单位)三年支出规划绩效评价;继续推行第三方评价,提升评价客观性和公正性。
(六)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一是在预算编制时,财政部门将上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与本年度预算安排相结合。对绩效评价好的项目继续支持,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未达绩效目标或评价结果较差的,在预算安排时,根据情况调整、调减和不予支持。现已追减县公安局解决非法集资类案件司法会计鉴定工作经费100万元;二是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对绩效评价结果进行公开,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违规行为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进行处罚,违纪线索按规定移交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增强绩效评价的约束力。
大英县财政局
2018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