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英 卓筒井镇中心小学校长
罗红君 卓筒井镇公立幼儿园园长
廖 云 卓筒井镇安乐小学校长
胡广华 卓筒井镇转轮小学校长
职 责:
1、建立伤害监测网络,由伤害统计与监测组协调医疗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交通、公安、消防、学校及社区居民委员会等单位参与。
2、伤害情况收集后,经分类统计并附有分析报告汇总至办公室。伤害监测记录的范围是除正常病例外的所有伤害。
3、记录内容为造成伤害的时间、地点、程度、原因、人员姓名、年龄、性别及伤害记录来源、处理部门等。
4、记录标识为交通事故、暴力伤害、跌伤、自杀等。
5、定期反馈至促委会办公室,每月汇总反馈一次。
六、后勤保障工作组
组 长:胡 军 卓筒井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何小磊 卓筒井镇财政所所长
成 员:李 川 卓筒井镇党政办工作干部
彭 刚 卓筒井镇财政所工作干部
王 璐 卓筒井镇财政所工作干部
职 责:负责为安全社区建设活动提供可靠的物质保障,安排落实好工作必需的条件设施、提供后勤服务。
七、安全促进专项工作组
整合社区资源,吸纳辖区单位加入到相关工作组,使工作组的成员多元化,针对性的开展相关工作。
(一)交通安全工作组
责任单位:卓筒井镇人民政府、县交运局
牵头单位:县交警大队、卓筒井交警中队
组 长:陈 辉 卓筒井镇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叶 涛 县交运局副局长
青鸿辉 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成 员:李 铭 卓筒井派出所所长(交警中队中队长)
肖利君 县交运局运安股副股长
李双全 卓筒井镇派出所民警
郭 爽 卓筒井镇新村办工作干部
龚 洋 卓筒井镇扶贫办工作干部
工作任务:
1、加强与县交警大队沟通协调,可采取借鉴和拿来的方式,进行辖区交通安全风险调查,并制定交通安全促进计划和目标。
2、定期对机动车驾驶人安全、行人安全、乘车人安全、安全乘坐交通工具安全劝导和督查,做好图片、文字记录的建档工作,持续做好交通安全建设。
3、协调上级相关部门在辖区内各路段设立交通安全指示、警告标志。
4、制定和落实针对高危人群、高风险环境以及脆弱群体开展交通安全促进措施。
5、制定、完善和落实交管办在交通安全工作制度及各类人员职责。
6、制定交通安全应急预案;制定预防与纠正措施和持续改进计划。
7、适时开展交通安全知识、法规教育培训宣传,教育居民爱护公路设施,对随意占道设摊、堆物或损坏公路设施的行为,进行教育、劝阻,情节严重的要配合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检查力度,提高辖区居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
8、农村道路交通建设、隐患排查和治理,设置交通安全警示标识,安装波形防护栏等,提高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秩序。
(二)消防安全工作组
责任单位:卓筒井镇人民政府、县公安消防大队
牵头单位:县森林公安局、县安监局、卓筒井派出所
组 长:冉泰休 卓筒井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副主任
副组长:许志宏 县森林公安局局长
刘艾华 县消防大队大队长
成 员:崔俊杰 大英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
胡小卫 县公安消防大队参谋
赵秀蓉 县公安消防大队办公室干部
赵 俊 县安监局危化股股长
周洪兵 卓筒井镇派出所指导员
李双全 卓筒井派出所民警
李兴明 卓筒井镇综治办副主任
蒋 月 卓筒井镇治理办工作干部
工作任务:
1、对辖区公共场所消防安全进行风险调查,并分类进行建档。
2、针对风险调查评估结果,制定消防安全促进项目。
3、围绕家庭火灾、高楼火灾、居民小区火灾、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重点防火单位、仓储场所火灾等有安全检查记录、复查整改工作计划,并按照计划实施。
4、督促辖区企(事)业单位设立消防安全指示、警告标志。
5、制定和落实针对高危人群、高险环境以及脆弱群体开展消防安全促进措施。
6、制定、完善和落实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各类人员职责。
7、制定消防应急预案。
8、对火灾引发的事故与伤害事件进行监测与分析,制定预防与纠正措施,并落实持续改进计划。
9、通过实施辖区作业场所技能培训,“森林防火”、“安全生产月”、“119宣传日”、消防应急演练来提高社区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三)工作场所安全工作组
责任单位:卓筒井镇人民政府、县住建局
牵头单位:县安监局、县国土局、县公安消防大队、卓筒井卫生院
组 长:张 军 卓筒井镇武装部长、副镇长
副组长:罗 俊 县国土局副局长
梁 星 县住建局副局长
成 员:刘其平 县安监局安监股股长
赵 俊 县安监局危化股股长
代礼山 县国土局地矿股工作干部
杨济昌 县住建局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工作干部
胡小卫 县公安消防大队参谋
张海英 卓筒井镇新村办工作干部
廖 敏 卓筒井卫生院院长
唐 尧 卓筒井镇国土所所长
代海燕 卓筒井镇扶贫办工作干部
工作任务:
1、牵头组织对辖区设备安全、场地安全、体育运动安全;辖区涉及企业拆迁、农户拆迁安全;建筑工地的施工安全、民工安全及其他公共场所安全风险调查和诊断,制定工作及工作场所安全促进计划和目标。
2、围绕机械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场所火灾、危险品安全、以及历年来街道安全事故易发行业、重要区域事故与伤害事件监测与分析结果、制定促进项目预防与纠正措施。
3、围绕辖区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销售、易燃易爆、重要领域、重要部位等作业场所重点加强隐患排查,并有安全检查记录、检查图片、落实持续改进计划。
4、督促辖区企(事)业法人(安全负责人)依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安全工作制度及各类人员职责。
5、督导辖区企(事)业单位制定和落实本企业针对高危人群,高风险环境以及脆弱群体开展生产安全促进措施、预防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高坠等20类事故,制定和落实针对高危人群、高风险环境以及脆弱群体落实场所安全促进措施。
6、每季度组织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全员培训,应急演练,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专项行动”等活动,重点做好职业危害、生产安全知识普及,不断提高事故抢险救援技能,并在工作过程中做好相关图片、资料记录。
7、组织做好辖区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人员普查及体检工作,依法查处生产违法行为,坚持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夯实安全“双基”工作,确保街道在创建安全社区过程中安全事故发生率、伤害率递减。
(四)学校安全工作组
责任单位:卓筒井镇人民政府、县教育局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县食品药监局、县卫计局、县工商质监局、县文广局、县交运局、县公安消防大队、县公安交警大队、卓筒井派出所
组 长:李 刚 卓筒井镇组宣委员
副组长:李 浪 县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杨仕贵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教导员
李 铭 卓筒井派出所所长
青鸿辉 县公安交警副大队长
邓 波 县教育局安全办主任
廖 唯 县卫计局招商办主任
赵 淮 县文广局安全股股长
肖利君 县交运局运安股副股长
唐凡超 县食品药监局生产流通股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