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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卓筒井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全社区建设促进委员会成员及其工作机构的通知

2018-11-16 00:0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17|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卓筒井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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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卓筒井镇中心小学校长

罗红君   卓筒井镇公立幼儿园园长

     卓筒井镇安乐小学校长

胡广华   卓筒井镇转轮小学校长

 责:

1、建立伤害监测网络,由伤害统计与监测组协调医疗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交通、公安、消防、学校及社区居民委员会等单位参与。

2、伤害情况收集后,经分类统计并附有分析报告汇总至办公室。伤害监测记录的范围是除正常病例外的所有伤害。

3、记录内容为造成伤害的时间、地点、程度、原因、人员姓名、年龄、性别及伤害记录来源、处理部门等。

4、记录标识为交通事故、暴力伤害、跌伤、自杀等。

5、定期反馈至促委会办公室,每月汇总反馈一次。

六、后勤保障工作组

 长:    卓筒井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何小磊  卓筒井镇财政所所长

 员:    卓筒井镇党政办工作干部

            卓筒井镇财政所工作干部

            卓筒井镇财政所工作干部

 责:负责为安全社区建设活动提供可靠的物质保障,安排落实好工作必需的条件设施、提供后勤服务。

七、安全促进专项工作组

整合社区资源,吸纳辖区单位加入到相关工作组,使工作组的成员多元化,针对性的开展相关工作。

(一)交通安全工作组

责任单位:卓筒井镇人民政府、县交运局

牵头单位:县交警大队、卓筒井交警中队

 长:      卓筒井镇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      县交运局副局长

青鸿辉    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员:      卓筒井派出所所长交警中队中队长

肖利君    县交运局运安股副股长

李双全    卓筒井镇派出所民警

      卓筒井镇新村办工作干部

     卓筒井镇扶贫办工作干部

工作任务:

1、加强与县交警大队沟通协调,可采取借鉴和拿来的方式,进行辖区交通安全风险调查,并制定交通安全促进计划和目标。

2、定期对机动车驾驶人安全、行人安全、乘车人安全、安全乘坐交通工具安全劝导和督查,做好图片、文字记录的建档工作,持续做好交通安全建设。

3、协调上级相关部门在辖区内各路段设立交通安全指示、警告标志。

4、制定和落实针对高危人群、高风险环境以及脆弱群体开展交通安全促进措施。

5、制定、完善和落实交管办在交通安全工作制度及各类人员职责。

6、制定交通安全应急预案;制定预防与纠正措施和持续改进计划。

7、适时开展交通安全知识、法规教育培训宣传,教育居民爱护公路设施,对随意占道设摊、堆物或损坏公路设施的行为,进行教育、劝阻,情节严重的要配合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检查力度,提高辖区居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

8、农村道路交通建设、隐患排查和治理,设置交通安全警示标识,安装波形防护栏等,提高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秩序。

(二)消防安全工作组

责任单位:卓筒井镇人民政府、县公安消防大队

牵头单位:县森林公安局、县安监局、卓筒井派出所

 长:冉泰休   卓筒井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副主任

副组长:许志宏   县森林公安局局长

刘艾华   县消防大队大队长

 员:崔俊杰   大英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

胡小卫   县公安消防大队参谋

赵秀蓉   县公安消防大队办公室干部

     县安监局危化股股长

周洪兵   卓筒井镇派出所指导员

        李双全   卓筒井派出所民警 

        李兴明   卓筒井镇综治办副主任

             卓筒井镇治理办工作干部

工作任务:

1、对辖区公共场所消防安全进行风险调查,并分类进行建档。

2、针对风险调查评估结果,制定消防安全促进项目。

3、围绕家庭火灾、高楼火灾、居民小区火灾、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重点防火单位、仓储场所火灾等有安全检查记录、复查整改工作计划,并按照计划实施。

4、督促辖区企(事)业单位设立消防安全指示、警告标志。

5、制定和落实针对高危人群、高险环境以及脆弱群体开展消防安全促进措施。

6、制定、完善和落实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各类人员职责。

7、制定消防应急预案。

8、对火灾引发的事故与伤害事件进行监测与分析,制定预防与纠正措施,并落实持续改进计划。

9、通过实施辖区作业场所技能培训,“森林防火”、“安全生产月”、“119宣传日”、消防应急演练来提高社区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三)工作场所安全工作组

责任单位:卓筒井镇人民政府、县住建局

牵头单位:县安监局、县国土局县公安消防大队、卓筒井卫生院

 长:     卓筒井镇武装部长、副镇长

副组长:罗     县国土局副局长    

    县住建局副局长

 员:刘其平   县安监局安监股股长

     县安监局危化股股长

        代礼山   县国土局地矿股工作干部

        杨济昌   县住建局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工作干部

        胡小卫   县公安消防大队参谋

        张海英   卓筒井镇新村办工作干部

    卓筒井卫生院院长

     卓筒井镇国土所所长

 

        代海燕   卓筒井镇扶贫办工作干部  

工作任务:

1、牵头组织对辖区设备安全、场地安全、体育运动安全;辖区涉及企业拆迁、农户拆迁安全;建筑工地的施工安全、民工安全及其他公共场所安全风险调查和诊断,制定工作及工作场所安全促进计划和目标。

2、围绕机械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场所火灾、危险品安全、以及历年来街道安全事故易发行业、重要区域事故与伤害事件监测与分析结果、制定促进项目预防与纠正措施。

3、围绕辖区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销售、易燃易爆、重要领域、重要部位等作业场所重点加强隐患排查,并有安全检查记录、检查图片、落实持续改进计划。

4、督促辖区企(事)业法人(安全负责人)依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安全工作制度及各类人员职责。

5、督导辖区企(事)业单位制定和落实本企业针对高危人群,高风险环境以及脆弱群体开展生产安全促进措施、预防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高坠等20类事故,制定和落实针对高危人群、高风险环境以及脆弱群体落实场所安全促进措施。

6、每季度组织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全员培训,应急演练,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专项行动”等活动,重点做好职业危害、生产安全知识普及,不断提高事故抢险救援技能,并在工作过程中做好相关图片、资料记录。

7、组织做好辖区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人员普查及体检工作,依法查处生产违法行为,坚持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夯实安全“双基”工作,确保街道在创建安全社区过程中安全事故发生率、伤害率递减。

   (四)学校安全工作组

责任单位:卓筒井镇人民政府、县教育局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县食品药监局、县卫计局、县工商质监局、县文广局、县交运局、县公安消防大队、县公安交警大队、卓筒井派出所

 长:      卓筒井镇组宣委员

副组长:      县教育局副局长

 员:杨仕贵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教导员

              卓筒井派出所所长

        青鸿辉    县公安交警大队长

              县教育局安全办主任

       县卫计局招商办主任

     县文广局安全股股长

        肖利君    县交运局运安股副股长

        唐凡超    县食品药监局生产流通股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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