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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英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2020-11-18 14:23|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8|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政府办公室

摘要: {"原始ID":"306f0e6b0f1c424dabca170dfe064641","发布时间":"2019年09月15日","发布者":"大英县政府门户网","文件编号":"〔2020〕91号","附件":[]}

 

 

 

大府函〔202091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英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盐井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   

《大英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15

 

 

 

 

 

大英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提高我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能力,做好全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救援体系,确保科学、及时、有效地应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和修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框架指南》《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四川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遂宁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编制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1.3.1我县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活动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

1.3.2我县行政区域内已建房屋建筑或在建房屋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过程出现重大质量问题,造成一定经济损失及危及公众利益和安全的事故。

1.4工作原则

1.4.1以人为本,减少损失。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1.4.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行业管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原则,各部门、镇、街道按照职责分工,快速高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4.3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落实预防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各项措施,建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快速反应机制,做到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县应急指挥机构

设立大英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

副指挥长:县政府办公室联系副主任、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县应急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应急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大英生态环境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司法局、县总工会、国网大英县供电公司、大英燃气公司、川投水务大英公司。

县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2应急指挥机构职责

2.2.1工作制度

县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建立全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全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决定启动本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

2.2.2指挥部办公室职能职责

县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承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具体职责是:督查、落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重大决策的实施;收集和汇总有关信息,了解事故现场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以及重大事故影响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态发展情况,及时将现场情况向县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报告;协调各部门的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建设系统和专家组成员对事故现场进行人力、物力支援;指导事故所在地的镇、街道组织抢险和救援、消除险情、善后处理、查清事故原因;负责事故新闻报道的指导工作,编发事故调查情况简报;组织本应急预案的救护演练;完成县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2.3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能职责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拟定大英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及时了解掌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情况,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报告。协助县人民政府指挥、协调本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及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县应急局:负责参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人员救援、综合协调、事故调查处理等救援和调查工作。负责指导协调事故中受害群众转移安置和生活救助工作。

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控制和扑灭因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而引发的火灾;控制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现场易燃、易爆、有毒物泄露;参与失踪人员救援、伤员抢救和人员疏散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资金的安排和拨付并监督使用。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因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的救治工作,确保事故受伤人员能得到快捷、及时、全面的救治,参与事故死亡人员的善后处理。

县公安局:负责参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受伤人员救援、死亡人员善后、道路交通管制、现场警戒、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对因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诱发的次生灾害(山体滑坡等)进行监测、预警与技术指导。

大英生态环境局:负责对因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诱发的次生灾害(环境污染等)进行监测、预警与处置。

县文化广电旅游局:负责协调县融媒体中心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救援工作开展宣传报道。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协助提供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救援时的交通运输工具。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参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人员劳动合同纠纷调解、工伤保险认定等工作。

县司法局:负责提供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救援时的法律服务。

县总工会:负责参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人员劳动合同纠纷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

国网大英县供电公司:负责提供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救援时电力供给,对损坏的电力设施、电线电缆进行抢修。

大英燃气公司: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救援时对损坏的燃气设施进行抢修。

川投水务大英公司:负责提供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救援时对损坏的供水设施进行抢修。

2.2.4专家组

专家组由建设、施工、监理、应急、质监、消防、卫生健康、电力、燃气等单位专家、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负责为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援应急指挥部提供技术咨询,必要时赶赴事故现场参与抢险救援工作。

2.3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职责(以下简称“现场应急指挥部”)

发生较大以上级别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时,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事故现场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工作,现场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县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派。现场应急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抢险救助组、警戒保卫组、医疗救助组、后勤保障组、事故调查组、次生灾害预防组、宣传报道组、善后工作组。

综合协调组: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县应急局、事发地镇人民政府、园区街道配合,组织协调现场应急救援的人员,交通、通信和装备等资源,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

抢险救援组: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应急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事发地镇人民政府、园区街道及有关部门(单位)配合,查明事故性质,影响范围及可能继续造成的后果,制定抢险方案,开展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警戒保卫组:由县公安局牵头,负责现场安全保卫、交通管制工作。

医疗救助组:由县卫生健康局牵头,负责事故现场受伤人员医疗救护工作。

后勤保障组:由事发地镇人民政府、园区街道牵头,县应急局、县交通运输局、国网大英县供电公司、大英燃气公司、川投水务大英公司配合,提供应急救援物资、交通运输设备及供电设施,做好电力、燃气、供水设施抢修等工作。

事故调查组:由县应急局牵头,县公安局、县总工会、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负责事故勘查和事故原因调查,向县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提供事故责任处理建议。

次生灾害预防组:由事发地镇人民政府、园区街道牵头,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大英生态环境局、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自然资源规划局等部门配合,负责次生灾害防治工作。

宣传报道组:由县文化广电旅游局牵头,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应急局等配合,负责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宣传报道和信息发布工作。

善后工作组:由事发地镇人民政府、园区街道牵头,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司法局、县总工会及有关事故发生单位配合,负责协调伤亡人员工伤保险及财产损失的理赔工作。

3.应急响应

3.1应急响应级别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按照严重性和紧急程度以及事故造成伤亡数量和直接经济损失划分为: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一次死亡3人以下,或重伤1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不满1000万元的事故。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不满5000万元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不满1亿元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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