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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应急委员会关于印发《大英县消防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2020-12-22 10:51|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10| 评论: 0|来自: 县应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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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应急委员会

关于印发《大英县消防安全事件

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盐井街道办事处,县应急委各成员单位:

现将《大英县消防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大英县应急委员会     

 2020年98     

 

大英县消防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四川省消防条例》《大英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1.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县发生的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以及同级别具有潜在燃烧爆炸风险的抢险救援等消防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森林火灾的处置按我县森林火灾相关处置预案施行。

1.3工作原则

1.3.1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委、县政府和县消防救援大队领导下,县消防安全事件指挥部负责制定、协调和组织实施本预案。指导全县各级各部门(单位)制定本辖区的处置预案,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要求,落实应急处置责任制。

1.3.2  协调配合,快速反应。本预案涉及的相关部门、单位要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预案实施快速有效。

1.3.3  以人为本,安全防范。坚持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最基本的工作原则,切实保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1.3.4  提高警惕,常备不懈。经常性地做好消防安全事件处置相关人员、装备、物资的准备工作,建立应对消防安全事件处置的长效机制。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消防安全事件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

指挥长: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副县长

副指挥长:县政府办公室联系副主任、县应急局局长、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长、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及事件发生地镇(街道)政府、各园区管委会、事故单位负责同志。

成员单位:事件发生地镇(街道)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盐井街道办、县委宣传部、县发展改革局、县经科局、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英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民政局、县商务经合局、县文广旅游局、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气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人武部、大英监狱、武警大英中队、国网大英供电公司、中石油大英燃气公司、川投水务大英分公司、电信大英县分公司、移动大英县分公司、联通大英县分公司。

主要职责: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消防安全事件处置指示精神,在省、市消防安全事件指挥部(以下简称“省指挥部”、“市指挥部”)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全县范围内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等同级别消防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直接领导、指挥、部署较大火灾事故等同级别消防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督导各辖区、部门实施一般火灾事故等同级别消防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协调跨部门、跨地区的紧急增援;协调驻大英部队参与火灾扑救、抢险救援工作;及时研究处置火灾事故的重大事项。

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应急局,县应急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应急局、县经科局、县公安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各1名分管副局长和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任副主任。办公室职责: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火灾、危险源发展蔓延趋势,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与救灾方案,为县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协调各辖区消防安全事件指挥部、县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处置工作并督促落实;汇集、上报灾情和应急处置与救灾进展情况;组织应急处置与救灾的新闻发布筹备工作;承担县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传真:6162020,应急值班电话:7997119。

2.2消防安全事件现场指挥部(以下简称“现场指挥部”)

指挥长: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副指挥长:参战单位负责人

成员单位:各参战单位

主要职责:在县指挥部领导下,靠前指挥,统筹各参战力量;全面掌握火灾现场的基本情况和火场动态,分析火灾发展趋势,及时抢救伤员和疏散转移受火灾威胁的群众;制定具体的现场灭火任务和工作计划并直接调度实施。各级各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规定成立灭火救援现场指挥部,在县现场指挥部到场后,由县现场指挥统一归口调度。

2.3部门(单位)职责分工

2.3.1救援处置组:

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人武部、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武警大英中队、大英监狱、相关专职消防队及事件辖区:按照县指挥部指令集结人员、配备装备在第一时间赶赴事件现场,在县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迅速展开现场救援工作。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应急局:负责现场检测评估并及时向县指挥部和县现场指挥部报告工作情况。

县水利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川投水务大英分公司:负责协调保障事发区域自来水管网额定水压,确保救援用水。

中石油大英燃气公司、中石化大英分公司:对涉及到的相关消防安全事件进行现场安全评估,协助做好现场协调引导危险源切断等救援辅助工作,组织技术专家为县现场指挥部处置决策提供技术建议与行动参考。

2.3.2救护防疫组:

县卫健局:组织医疗救援队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对现场受伤人员实施救护,将重伤员转移至医院救治;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可能出现的传染疾病和疫情的发生、蔓延;做好受灾人员的心理疏导工作。

2.3.3交通运输组:

县交通运输局:迅速组织交通运力运送救援物资、装备和人员,组织实施道路警戒工作。

2.3.4救灾安置组:

县发展改革局、县经科局、县应急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商务经合局、县民政局:负责调集生活救助资金和物资(帐篷、食品等),组织协调落实灾民临时安置、生活保障,以及火灾扑救中伤亡人员的优抚工作。

2.3.5社会治安组:

县公安局:负责消防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的治安保卫与舆情监督,维护救援现场及通道交通秩序;对纵火等案件进行立案侦查,监控和追捕消防安全事件直接责任人或逃逸人员;维护避难场所、临时安置点秩序。

2.3.6通讯电力燃气保障组:

县发展改革局、县经科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国网大英县供电公司、电信大英分公司、移动大英分公司、联通大英分公司、中石油大英燃气公司:在通讯、电力线路、燃气管道和设施遭到破坏时,协调负责切断现场危险源,立即开通备用应急通讯、电力设备,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通讯、电力设施,保证信息畅通和救援现场安全。

2.3.7气候环境监测组:

县气象局:负责及时监测风力、风向等气象数据,准确、及时向县指挥部报告;按照县指挥部指令,适时启动人工影响天气预案。

大英生态环境局:负责对消防安全事件产生的次生环境污染开展环境应急监测,及时提供环境监测信息,向县指挥部提出合理环境应急处置建议。

县水利局:负责对消防安全事件造成的环境和水资源污染状况进行检测,向县指挥部提出合理建议和预防整治方案。

2.3.8宣传教育组:

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按照《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和县指挥部的指令,及时向新闻媒体单位与社会公众发布事件工作情况,做好舆情引导。

县教体局:从教育源头做好日常消防知识教育与培训工作,增强公众消防安全防范意识,协助做好学校、教育场所的防火工作。

3监测预警

3.1监测报告

充分利用地面嘹望台、“天眼”工程和广大群众进行密切监控,发现火情及时拨打119报警;对于容易引发消防安全事件的恶劣天气,气象部门要及时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3.2预警发布

可能达到IV级响应条件的消防安全事件应急预警信息由县(区)政府发布、调整和解除;可能达到Ⅱ级响应条件的消防安全事件应急预警信息由市政府发布、调整和解除;可能达到I级、Ⅱ级响应条件的消防安全事件应急预警信息由省政府发布、调整和解除预警信息包括可能发生消防安全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注意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网络等公共媒体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

3.3预警处置

Ⅳ级响应条件消防安全事件预警信息,事件属地政府应组织力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整改风险隐患,必要时集合执勤力量采取现场守护等防范措施,做好预防工作。视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和程度,由各级各部门决定启动本级火灾应急预案,并及时上报县指挥部、县应急局。对I级、Ⅱ级、Ⅲ级响应条件消防安全事件预警信息,由县指挥部决定启动本预案,并及时上报市指挥部、省市急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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