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农函〔2021〕167号
大英县农业农村局 大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印发《大英县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
长效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
现将《大英县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长效机制实施办法》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大英县农业农村局 大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2月9日
大英县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长效机制实施办法
为推进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工作,确保耕地保护、粮食安全及农业生态环境各项工作落实,依据中、省、市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有关政策、文件、办法等制定本办法。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镇政府、盐井街道办、园区管委会是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工作主体、责任主体,要建立健全工作机构,确保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目标任务逗硬完成。
二、落实有关政策,执行有关规定
(一)建立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网络和评价体系。依据国务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二十二、二十三条,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每10万亩建立1个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每1万亩建立1个耕地质量调查点,全县建立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5个,其中国家级1个、省级1个、县级3个,建立耕地质量调查点56个,开展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和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定期向本级政府报告耕地地力变化状况,并提出相应地力保护措施;定期发布耕地质量监测报告、耕地质量等级报告。同时,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按照每3.5万亩建立1个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每1千亩建立1个耕地质量调查点,连续三年以上开展监测高标准农田建设区耕地质量等级、耕地地力变化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