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抓好基层党组织、党员队伍建设等工作。
7.协助局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8.牵头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9.负责党组会议的承办、记录、纪要、资料整理和党组印章管理。
10.协助县局党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干部人事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任免、调配。
11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12.负责机关所属人员的工资变动工作,所属事业单位工资审核工作,负责申报干部职工各类保险工作。
13.拟订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14.指导本系统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和负责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15.负责所属事业单位职称评聘及工人技术等级评定等工作。
16.负责科级及以下人员年度考核,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考核。
17.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组织实施离退休工作的规章制度及具体措施、办法。
18.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平时考核系统工作。
19.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对口联系:市局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主要对接县纪委监委、宣传部、组织部、人社局等部门
三、法规股、市场主体诚信体系建设股
职能职责:
1.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和听证工作。
2.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地方法规和规章的调研、协办工作。
3.组织实施执法责任制,指导本系统法制工作。指导行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4.规范自由裁量权和监督行政执法,组织开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5.推进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6.负责本部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
7.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
8.推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承担“两法衔接”组织协调工作。
9.承担本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
10.负责法制、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拟定法制宣传计划并组织实施。
11.组织开展法律知识的培训教育工作,负责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
12.承担新闻发布,宣传工作。
13.牵头平安创建工作。
14.依法实施权限内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和证照核发的制度措施。
15.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更好环境,牵头系统内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16.承担指导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在权限内牵头组织开展许可、备案、认证现场核查工作。
17.负责“小个专”非公企业党建工作。
18.承担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
19.拟订信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
20.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负责全县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牵头协调“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工作。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
21.牵头社会组织信用建设和监管。统筹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工作。
22.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牵头清理规范本系统审批服务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过程,承担权限内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
23.组织实施集中审批的有关业务培训指导工作。
24.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对口联系:市局法规宣传科、登记注册科、信用监督管理科、行政审批科,县行政审批局等部门。
四、食品生产经营监管股、综合协调应急股(含食品药品检验所食品检验职能职责)
职能职责:
1.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办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全体会议。拟订推进全县食品安全战略的重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有关部门和镇乡人民政府、园区(社区)管委会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考核评价工作。承担统筹协调食品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工作。
2.牵头组织拟订年度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任务分工并督促落实。
3.组织编制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组织协调食品安全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4.拟订全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拟订全县特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评价性抽检计划。
5.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参与制定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承担风险监测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组织实施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管理工作。承担市场监督管理统计。
6.负责全县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