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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19年8月23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4
二、机构设置...........................................................................5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6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12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 件................................................................
附件1............................................................................................15
第五部分 附 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22
三、支出决算表...........................................................................2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24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2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31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32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43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45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46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47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48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49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大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是行政单位。其主要职责: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在县长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根据县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局长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县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分院检察长的职务;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市委七届六次全会、县委五届十二次全会决策部署,围绕建设成遂协同发展先行区、全国知名旅游度假目的地发展战略,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全年,召开人大常委会议11次、主任会议4次,对全县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14项,开展专题调研12次,组织代表开展集中视察23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31个,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16件,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9人次,配合省市人大开展调研和执法检查10次,为加快富民强县新步伐、建设美丽繁荣和谐新大英做出了应有贡献。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1235.79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02.17万元、59.94万元,增长15%。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611.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61.63万元,占92%;其他收入50.13万元,占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624.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0.94万元,占72%;项目支出173.09万元,占2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1135.53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2.04万元、9.81万元,增长6%。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调入、工资调标。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3.9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9.81万元,增长2%。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调入、工资调标。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3.9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17.67万元,占9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84万元,占5%;医疗卫生(类)支出10.09万元,占2%;住房保障(类)支出17.30万元,占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573.90万元,完成预算99.94%。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44.58万元,完成预算99.9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支出决算为96.59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监督(项)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项)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支出决算为23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信访工作(项)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3.50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8.84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0.09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7.30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0.8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59.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41.6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26万元,完成预算12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政协组织政协委员外出学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4.88万元,占6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38万元,占3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4.88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次,出国(境)1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4.88万元。主要原因是市政协组织政协委员外出学习。
开支内容包括:蒋志明等赴日本、韩国、菲律宾开展经贸、农业合作、文化教育及国际友城建设等工作。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2.38万元,完成预算4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0.34万元,增长17%。主要原因是其他区(县)来我县学习增加。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8批次,48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3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人大工作、代表工作等公务接待支出2.38万元。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3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严格按照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健全并完善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按照资金管理要求合理安排、规范使用各项资金。确保了人大会议、人大监督、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代表工作等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无。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县人大办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县人大办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60万元,比2017年减少9.33万元,下降18%。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无。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支出;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人大会议(项):指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人大监督(项):指各级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的支出;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项):指各级人大为提高代表履职能力所发生的各项支出;代表工作(项):指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人大信访工作(项):指各级人大处理来信来访工作的支出;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指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人大事务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 件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