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应急委办发〔2022〕6号
大英县应急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英县应急救援联动工作机制
(试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盐井街道办事处,县应急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和各专项指挥部:
现将《大英县应急救援联动工作机制(试行)》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大英县应急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3月30日
大英县应急救援联动工作机制(试行)
为切实加强县应急委员会(简称县应急委)与各专项指挥部及成员单位之间的配合协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共同做好应急救援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相关专项应急预案以及《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议事协调机构清理精简结果的通知》(大府办函〔2021〕149号),经研究决定,建立县应急救援联动工作机制。
一、工作目的
应急救援联动工作机制的主要目的是强化县应急委和各专项指挥部及成员单位、现场指挥部、联防联控县(市、区)之间的沟通协调,实现信息共享、会商研判、统一指挥、协调联动,形成应急救援合力,切实提升应急指挥、综合救援能力和效率。
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坚持党的领导、统一指挥、部门联动、应急救援联动、社会参与、运转顺畅、科学高效的原则。
二、工作内容
(一)信息共享
1.基本应急信息。县各专项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应将本指挥部掌握的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的重大风险源情况(类型、地点、危险等级、影响范围、风险分布图等)、应急资源情况(专项应急预案、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专家、物资装备等)和有关应急救援的组织领导、工作措施等实时与县应急委共享。
2.监测预警信息。县各专项指挥部及成员单位应将所掌握的本行业与抢险救援、灾害防治有关的实时监测数据、统计数据分析等信息实时与县应急委共享。各类预警信息和预警措施在对外发布的同时,应及时向县应急委及成员单位通报。
3.应急救援信息。县专项指挥部接报的一般及以上突发事件信息或一般及以上突发事件即将发生或发生可能性增大时,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向县应急委及有关成员单位发送,说明突发事件的种类、时间、地域、危害程度、已经采取的措施,相关成员单位应对发送的信息及时会商研判,做好应急准备。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县专项指挥部应适时向县应急委及有关成员单位通报突发事件的动态变化和处置进展情况,成员单位应根据通报情况,按照职责及时调整应急部署。成员单位之间需要协调的,由县专项指挥部牵头组织协调,必要时,由县应急委牵头组织协调。
4.联防联控信息。县应急委、各专项指挥部接到市内联防联控县(市、区)通报的突发事件后,要认真核实突发事件具体情况和对我县的影响,并第一时间向有关专项指挥部和成员单位通报,做好应急救援支援各项准备。
5.应急救援总结评估信息。应急救援行动结束后,参加处置的成员单位,应及时总结评估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并向有关指挥部报告。有关指挥部应汇总整理形成总体评估报告,将总体评估报告向县委、县政府和县应急委报告,并根据领导批示向各有关成员单位通报。
(二)会商研判
1.联席会议。由县应急委办公室或县各专项指挥部办公室牵头,根据需要适时召开,遇有特殊情况及时召开,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研究、协调、指导全县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工作;通报工作开展情况;研究制定工作对策和措施;协调解决涉及县应急委成员单位、各专项指挥部及成员单位的问题,促进县应急委成员单位、各专项指挥部单位之间协作配合。
2.日常会商研判。县应急委、县各专项指挥部针对突发事件发生规律、季节特点、国内外重特大典型事故灾难,适时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开展联合会商,分析研判事故灾难和事件的特点,结合我县相关情况,形成形势分析意见或阶段性预测评估意见,为县委、县政府、县应急委决策提供参考。
3.救援处置会商。县各专项指挥部在突发事件救援处置指挥中,可视情及时组织会商,分析研判事态发展趋势,向有关成员单位通报处置进展情况,提出进一步应对措施和建议,适时调整应急处置方案。
(三)应急救援联动
1.县域内应急救援联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