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第三产业增加值:指按市场价格计算的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从事第三产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第三产业是指除第一、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
5. 近30年历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按上级统计部门确定的统计口径,记录的历年当年价记录的年度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包含30项值。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在一定时期内全社会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工作量以及与此有关的费用的总称。该指标是反映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结构和发展速度的综合性指标,又是观察工程进度和考核投资效果的重要依据。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按登记注册类型可分为国有、集体、联营、股份制、私营和个体、港澳台商、外商、其他等。
6. 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烟草税、其他各项税收等税收收入和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其他收入等非税收入。
7. 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国防、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就业、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等方面的支出。
8. 货物进出口总额:货物进出口总额指实际进出我国国境的货物总金额。包括对外贸易实际进出口货物,来料加工装配进出口货物,国家间、联合国及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物资和赠送品,华侨、港澳台同胞和外籍华人捐赠品,租赁期满归承租人所有的租赁货物,进料加工进出口货物,边境地方贸易及边境地区小额贸易进出口货物(边民互市贸易除外),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经营企业进出口货物和公用物品,到、离岸价格在规定限额以上的进出口货样和广告品(无商业价值、无使用价值和免费提供出口的除外),从保税仓库提取在中国境内销售的进口货物,以及其他进出口。
9.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指居民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可用于自由支配的收入。
10. 房屋建筑面积:包括房屋施工面积和房屋竣工面积。房屋施工面积:指报告期内施工的全部房屋建筑面积,包括本期新开工的房屋建筑面积、上期跨入本期继续施工的房屋建筑面积、上期停缓建在本期恢复施工的房屋建筑面积、本期竣工的房屋建筑面积及本期施工后又停缓建的房屋建筑面积。房屋竣工面积:指报告期内房屋建筑按照设计要求已全部完工,达到住人和使用条件,经验收鉴定合格或达到竣工验收标准,可正式移交使用的各栋房屋建筑面积的总和。
11.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企业(单位、个体户)通过交易直接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个人包括城乡居民和入境人员,社会集团包括机关、社会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居委会或村委会等。
12. 民用汽车拥有量:民用汽车拥有量指报告期末,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机动车注册登记工作规范》,已注册登记领有民用车辆牌照的全部汽车数量。汽车拥有量统计的主要分类:根据汽车结构分为载客汽车、载货汽车及其他汽车;根据汽车所有者不同分为个人(私人)汽车、单位汽车;根据汽车的使用性质分为营运汽车、非营运汽车;根据汽车大小规格不同,载客汽车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和微型,载货汽车分为重型、中型、轻型和微型。
13. 电话普及率(包括移动电话) :电话普及率指报告期行政区域总人口中,平均每百人拥有的话机数。计算公式:电话普及率=[电话机总数(部)/行政区域总人口数(人)]×100。
14. 耕地面积:耕地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含轮歇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含蔬菜)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耕地中包括南方宽度<1.0米,北方宽度<2.0米固定的沟、渠、路和地坎(埂);临时种植药材、草皮、花卉、苗木等的耕地,以及其他临时改变用途的耕地。
15. 粮食产量:粮食产量指农业生产经营者日历年度内生产的全部粮食数量。按收获季节包括夏收粮食、早稻和秋收粮食,按作物品种包括谷物、薯类和豆类。
16. 小麦产量:年度小麦产量。
17. 玉米产量:年度玉米产量。
18. 水稻产量:年度水稻产量。
19. 小麦单位面积产量:单位面积上农业生产经营者日历年度内生产的全部小麦数量。
20. 玉米单位面积产量:单位面积上农业生产经营者日历年度内生产的全部玉米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