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通信保障方式 |
(多选) |
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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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遭受过的自然灾害类型 |
(多选)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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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类型 |
(多选) |
31 |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
一、 填报说明
1. 填报范围:经教育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在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实施高等教育的学校(机构);按国家规定设置标准和审批程序批准成立,并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实施中等职业教育的学校(机构);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备案实施基础教育的学校(机构)均应填报本报表。主要包括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三类,具体如下:
(1)基础教育:包括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职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高级中学、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含各类学校教学点,不包含附设教学班、托班。不含成人小学、成人初中、成人高中。
(2)中等职业教育:包括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不包含附设教学班。
(3)高等教育:包括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民办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技工学校、其他中职机构,不包含附设教学班、研究生培养机构。
2. 填报主体:学校(机构)。
3. 其他注意事项:教学点、分园、分校或校区等空间上独立的学校分支机构作为单体调查对象,均需单独填报此表;附设教学班不作为调查对象单独填报,而是由举办附设教学班的学校(机构)填报。“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和“填表人”三个责任主体不可同为一人。
二、 指标解释
1. 学校(机构)名称:是指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学校(机构)全称。
2. 学校(机构)详细地址:应填写所在地详细地址信息,包括所在乡镇村或街道(路)等,尽量精确到门牌号。
3. 学校(机构)标识码:是指由教育部按照国家标准及编码规则编制, 赋予每一个学校(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识别标识码。具体按照教育部编制的10位学校(机构)标识码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