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大英县供销合作社作为项目主管部门,在项目管理中主要履行牵头抓总、规划指导、统筹协调、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估、推动发展职能。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根据大委发【2017】14号,中共大英县委,大英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根据大委发【2017】14号,中共大英县委,大英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2020年供销社主要做好推动隆盛供销社农贸市场运行使用;全面竣工玉峰供销社为农服务中心新建项目;完成隆盛镇乡村振兴试点村供销体系农产品平台建设;成立大英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推动县供销社社有企业规范运转;持续深入推进产联式合作社建设等工作。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资金分配按照规范性、合理性、及时性原则使用。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争取农产品初加工设施建设项目1个、新发展农民合作社10个,规范提升20个,推进产联式合作社规范化建设5个,成立大英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1个,乡村振兴试点村供销体系农产品平台建设1个,竣工玉峰供销社为农服务中心新建项目1个,推动隆盛供销社农贸市场运行使用1个。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绩效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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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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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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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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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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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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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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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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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基层社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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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取农产品初加工设施建设项目1个、新发展农民合作社10个,规范提升20个,推进产联式合作社规范化建设5个,成立大英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1个,乡村振兴试点村供销体系农产品平台建设1个,竣工玉峰供销社为农服务中心新建项目1个,推动隆盛供销社农贸市场运行使用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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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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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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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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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质按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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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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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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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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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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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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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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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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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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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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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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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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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农业生产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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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供应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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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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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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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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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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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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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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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