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决算支出4020.85万元,上年决算支出4229.21万元,比上年减少4.92%。其中:基本支出1827.95万元,比上年增加6.38%,项目支出2192.9万元,比上年减少12.67%。
其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相关项目未完工,未进行结算。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算编制情况。
严格按照县财政局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按时完成人员基数更新,做好基本支出预算测算工作。做好项目支出预算编制,依据年度重点工作、行业专项规划,做好项目的遴选、细化、申报工作,加强项目库管理。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预算编制全面、科学。结余结转管理符合相关规定。按规定完成每年预决算编制工作及公开任务。
县执法局2020年收入预算3730.833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30.8331万元,占100%。县执法局2020年支出预算3730.83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3.6231万元,占27.44%;项目支出2707.2100万元,占72.56%。
(二)执行管理情况。
1.县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
财政分配给部门后在2020上半年内完成部门分配方案;分配情况合规。
2.部门预算执行进度,支付率100%。
3.“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
县执法局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0.72万元,决算数18.8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6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18万元。决算数低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车辆移交国有公司,相关费用减少。
(三)综合管理情况。
1.政府性债务管理
2020年大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无政府性债务
2.非税收入执收
2020年度大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非税任务是450万元,完成任务共计583万元。圆满完成年初任务。
3.政府采购实施计划
2020年大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采购7批次,分别是:电动巡逻车9.8万元、台式电脑4万元、餐厨垃圾收运处置120.35/元/吨、生活垃圾填埋场雨污分流系统38.7万元、数字化城管平台建设通讯链路服务65.52万元、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52.29万元、城市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站第三方运营服务(据实核算)雨污分流项目。
4.资产管理
2020年大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财政部颁发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5.内控制度管理
按照内控制度管理的要求,大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的运行过程和管理流程均依照《大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内控制度》有序开展。
6.信息公开、绩效评价及依法接受财政监督情况
2020年大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规定在大英门户网站公开了《大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和《大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预算编制说明》,做到了政府支出公开透明。
(四)整体绩效。
主要工作及成效
强基铸魂,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强化基层党员干部示范带头作用,进一步建强“党员先锋队”和“退伍军人先锋队”。完善“三会一课”制度,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断加强党员党性教育,提高党员整体素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以案说法警示教育活动,严肃执纪问责,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市县“十项规定”。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4次,开展廉政教育谈心谈话活动2次。加强意识形态领导,全面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正面宣传,严格管理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的内容发布,加大QQ、微信工作群的监管使用。积极引导城管执法热点、网络舆情正面发展,牢牢掌握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权。持续推进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落实“三项制度”,建立集体案审制度,审议行政案件36件。建立完善案例评选和案件检查制度,开展案卷评审3次。完善督查考核制度,修订协管员管理办法和劳动合同,建立完善协管员退出机制,对工作认真、能力强、效果好的协管适当延长合同签订期限。规范中层干部晋升退出机制,畅通年轻干部晋升渠道。全年共出督查清单20期,督查问题250处;督查通报19期,通报18人次,扣减个人考核分 233分,扣绩效2796元。
聚焦疫情,打赢防控总体战。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抗疫“党员先锋队”“退役军人先锋队”。协助防控单位小区1个,三无小区7个,疫情封闭小区1个,在街面、市场设置疫情防控检查点4个,排查30000余人。牵头负责老城区门店停业检查、协助开展消杀检查,督促复业门店做好防疫工作,疫情防控工作得到市民和领导的高度评价,展现出城管执法人员的良好精神风貌。探索实施“部门指导监督、摊贩自治管理”的共管共治模式,制定《临时借道便民经营工作方案》,根据城区住户、商圈、学校等分布情况,在阳光丽城广场、五星南街等11地设置临时借道经营点,登记备案的流动摊贩400余户,为后疫情时期的复工复产做出较大贡献。全市首次室外经济现场会在大英召开,得到市局领导和兄弟区县的高度赞扬。
突出难点,综合执法工作上台阶。按照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天府旅游名县”工作要求,扎实开展了城区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开展“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百日行动”,暂扣违规停放非机动车124辆;实施“餐饮企业油烟清洁行动”,截至目前,县城区各类餐饮店 590 家,已完成油烟净化设施安装560家,安装率达到94%,烧烤企业150家,40家更换了新型环保炉具;开展“广场舞噪音扰民专项整治”,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对拒不配合噪音管控的行政拘留1人次;开展“建筑立面净化行动”,拆除破损及违规广告(楼顶镂空广告、墙体广告)及店招店牌20000余平方米;开展“违建专项治理”,坚决遏制新增违建,即查即拆在建违建12000余平方米,消除存量违建18000余平方米;开展“建筑领域乱象治理专项行动”,处理住建局移交建设领域招投标案件24件,立案调查18件。已处罚15件,共处罚金101万余元,3件正在调查核实。通过执法检查发现18件,已处罚11件,共处罚金33万余元。7件正在处罚程序中;开展“违规携带犬只整治行动”,倡导市民朋友文明养犬,捕捉流浪犬160余只;实施“城区农贸市场、校园环境整治行动”,清理卫生死角积存垃圾200余吨,联合整治农贸市场、校园周边环境30余次;开展“城区占道亭棚集中整治行动”,促进39个各类占道亭棚提档升级,城区环境秩序得到较大提升,受到省市县主要领导和市民一致肯定。
完善机制,夯实环卫工作基础。全市生活垃圾ppp项目全面入驻,累计投入收运车41辆,智能垃圾箱360个,基本建立起城乡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对全县餐厨垃圾收运通过招投标实行公司化运行,新建餐厨垃圾集中处理站1座,实现全县餐厨垃圾集中收运处置,确保餐厨垃圾应收尽收;完善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设施,投入近575万元,进一步完善了雨污分流、应急池建设以及渗滤液处理工作;积极推行“机扫+人保+洒水+冲洗”作业模式和“三扫两洒、巡回保洁”制度,公共区域清洁卫生基本达到即扫即清;强化公厕管理,加强对公厕保洁、除臭灭蝇工作,城区公共厕所卫生状况明显改善。
统筹推进,抓实各项重点工作。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简化开挖、占道等审批程序和办事流程。主动进工地、进企业,变末端执法为前端服务。开展建筑领域招投标领域的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建筑领域招投标工作。牵头负责4件“群众最不满意十件事”整治,全面完成整治目标任务。扎实开展贫困户帮扶工作,所有帮扶村顺利通过脱贫攻坚验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效落实,移交涉黑涉恶线索2条,排查核实1条。环保安全工作扎实开展,餐饮油烟、广场舞噪音扰民等环保重点问题得到有效整改,省环保督察中仅出现生活垃圾填埋场需立行立改的问题。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得到落实,未有安全事故发生。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有序推进,制定了县级方案,落实了工作人员,确定了试点点位。申报的垃圾分类专项债券资金6000万元已基本完成,申报“城乡环卫一体化平台”项目已进入省发改委项目库。
存在的主要问题
城市秩序管理精细不足。如人员密集区、背街小巷等还存在管理不到位情况;城市管理效果时有反复;存量违建较多,因各种原因消化难度大等。
综合执法保障机制还不够完善。综合领域专业人才缺乏。大部分执法人员是事业编制,不符合执法工作要求。执法车辆等执法装备缺乏相应保障机制。
市民对城市管理参与度不高。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还没有真正在全社会形成共识,部分市民素质与文明城市所必须具备的社会公德、卫生意识、环境意识还有较大差距;部分市民对城市管理认知度和支持度、参与度不高,日常行为习惯差,乱扔乱倒、乱堆乱放、乱吐乱丢、乱贴乱画、乱搭乱建、乱停乱放、跨门占道、沿街叫卖等现象时有发生。机械化作业率不达标。城区现有清扫车2辆,洒水车2辆对城区进行清扫和洒水,远远达不到规定机械化作业率要求;环卫基础设施管理不到位,街面破损环卫设施较多,影响市容市貌。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0年,我局财政资金的使用本着量入为出的原则,合理使用财政资金,保人员支出,保重点工作急需的支出,紧紧围绕城管中心工作,大力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创建省级优美示范县城工作,进一步加强城区市容卫生的监督管理力度,坚持开展社区市容卫生的监督检查,加强城区市政设置和户外广告的管理,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和市容秩序得到进一步提高,保证了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转。
(二)存在问题。
1、预算编制工作有待细化。预算编制不够明确和细化,预算编制的合理性需要提高,预算执行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强。
2、财务制度执行力有待加强,资金使用计划有待细化。
3、财政预算资金到位比较迟缓,各项目经费支付不能及时到位。
(三)改进建议。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及整体支出管理工作的需要,拟实施的改进措施如下:
1、优化预算编制,加强预算执行力。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继续从严控制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等一般性支出。
3、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
第五部分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