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重要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
表1.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2.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大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大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简介
1.组织实施中省市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的政策措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扶持工作。
4.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拟订有关地方性政策并组织实施。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移交安置、退休安置、供养等工作。组织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8.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和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管理、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负责拟列入全市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的申报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推动建立退役军人事务分级负责和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机制,组织、指导退役军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配合指导退役军人的党建工作。
1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2.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加强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以及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大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重点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市委七届十一次全会、县委五届二十一次全会精神
1.持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带动,充分运用“书记讲党课”平台载体,进一步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强军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的学习贯彻,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始终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责任单位:办公室,各股室、服务中心。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退役军人工作论述摘编》,举办专题研讨会、培训班,大力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的学习贯彻。(责任单位:办公室,各股室、服务中心。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依托大英县烈士陵园、象山书院等红色资源,做好革命历史宣讲、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等工作,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军队光荣传统、军人优良作风,以高质量的阵地建设,进一步唱响主旋律、传递正能量。(责任单位:拥军优抚股,服务中心。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以及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的各项决定,确保落地落实。(责任单位:办公室,各股室、服务中心。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5.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等工作。(责任单位:办公室,各股室、服务中心。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6.贯彻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等法规制度,落实好上级行政法规。(责任单位:办公室,各股室、服务中心。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7.贯彻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办法》《烈士公祭办法》《烈士安葬办法》《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军人公墓建设管理办法》等政策。(责任单位:办公室,各股室、服务中心。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强化思想政治引领
8.结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组织开展“永葆本色建功新时代”“学党史、为群众办实事”等系列活动,综合运用电视、广播和网络等平台,通过开展征文活动和书法摄影比赛等方式展现新时代退役军人风采;在各重要节点开展各种形式的纪念活动。(责任单位:办公室,各股室、服务中心。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9.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年”“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推动退役军人思想政治与党建工作进一步融入城乡基层治理等工作大局。(责任单位:办公室,各股室、服务中心。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0.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指导全县持续培塑宣传退役军人先进典型,建立优秀退役军人数据库,开展优秀退役军人典型推选、评选和宣传工作。(责任单位:移交安置股。完成时限:持续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