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
发展壮大新型村级集体经济,是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强基层组织经济基础,根据中共大英县委组织部、大英县财政局、大英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实施村集体经济“消薄倍增”行动的通知》(大组通〔2021〕178号)和遂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持续开展合并村集体经济融合发展的通知》(遂农函〔2022〕99号)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切实做好2022年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明确目标任务
2022年全县村集体经济总收入和当年收益(纯收入)比2021年同比增长20%以上(57个试点村集体经济总收入同时不低于3万元,原脱贫村不得低于3万元以上)。全面完成中省财政100万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建设任务及综合评估工作。培育做强大英县中心镇(村)(回马镇、隆盛镇、河边镇、卓筒井镇、象山镇)集体经济;加强发展1个镇级片区(隆盛镇、回马镇、金元镇)、2个村级片区(土门垭村片区:土门垭村、百盛村、郪江上村、干柏树村、双龙桥村、青坪村 ;为干屏村片区:为干屏村、关昌村、福兴村、槐花村、蓄金村、吴家桥村 )村集体经济总收入和当年收益(纯收入);2022年新增村集体经济收入达10万元以上的村10个以上。2023年,全面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70%的村集体经济年收入达5万元以上,30%以上的村达到10万元以上。
二、落实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工作,认真履行主体责任,镇村分管领导要牵头组织抓好集体经济发展,推动任务落实。各镇要强化村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推行村党组织书记、班子成员通过合法程序兼任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村党组织提名推荐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层负责人,选配合适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发展带头人,认真履责抓好集体经济发展。
(二)建立村集体经济发展指导服务平台。各镇(街道)要建立村集体经济发展指导服务平台,成立基层集体经济发展专班,落实1名镇领导班子成员和2名以上专(兼)职人员负责,村集体经济发展设立1-2位集体经济发展指导员。整合各类资源资金,着力将指导服务平台打造成为集规划展示、产品展销、业务洽谈、技术支持、电商服务、教育培训为一体的“一站式”综合平台。研究提出本乡镇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具体措施,指导各地充分利用集体资源,努力盘活集体资产,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大力推广资源开发型、资金入股型、合作共营型、资产租赁型、服务创收型、联村共建型等集体经济发展模式,进一步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三)全面贯彻落实《四川省集体经济组织条例》。各镇(街道)要全面组织开展《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宣传和培训,组织镇、村干部对《条例》再学习,对业务人员要再培训,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再宣传。严格按照职责履职,推动《条例》贯彻落实。全面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回头看”,健全组织架构,建立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会”制度,赋予理事会、监事会职责。充分发挥好村集体经济股份联合社在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等方面的功能作用,把集体经济组织培育成一个具有发展活力、能带动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经营主体。
(四)多路径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1.积极盘活集体资产。做好“以地生财,筑巢引凤”工作,通过招商引资,借力工商资本共同发展,盘活集体资产,实现资本增值。一是将村集体所有的关闭企业、闲置房屋(校舍、厂房、仓库等)、生产装备设施、公共服务设施设备等各类集体财产,通过发包、租赁、参股、联营、合资、合作等方式开发利用,增加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收入。二是对集体闲置的土地、林场、堰塘、水库等实行租赁经营,或实施项目开发,兴办各类集体经营项目,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三是充分利用荒山、荒坡、荒滩、荒水及路边、水边、田边、村边等集体“四荒四边”空闲地,通过发展林业、种植业、养殖业等方式,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四是将各级财政投入资金发展的村级公益设施,纳入村集体资产范围,并将财政投入资金形成的资产折股量化为村集体股份。五是对无偿占用、低价发包的村集体耕地、水面、林地、未利用土地等集体资源进行认真核查,并通过自主经营或公开竞标的方式转让、出租,增加集体经济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