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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四川省大英县林业局部门决算

2019-8-26 11:0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52|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政府门户网

摘要: {"原始ID":"58b1de9c39e3481ca7f20aab81afe5f8","发布时间":"2019年08月26日","发布者":"大英县政府门户网","附件":[{"Filepath":"/documents/15183/1420643/5423086310473075.xls","Name":"四川省遂宁市大英县林业局.xls","Filetype":"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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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19年8月26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林业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相关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指导并监督执行相关国家级、省级标准和规程。组织开展全县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并统一发布相关信息。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制订全县造林绿化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植物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县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3.承担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采伐限额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全县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拟订全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依法承担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及报批工作。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承担国有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的审核报批工作。

4.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湿地保护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湿地保护规划及其相关的标准规定,拟订全县湿地保护规划及其相关的地方规定。组织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组织、协调全县有关国际湿地公约的履约工作。

5.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荒漠化防治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及其标准和规定,组织拟订相关规定并监督实施。监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组织、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审核,组织、指导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组织、协调全县有关国际荒漠化公约的履约工作。

6.组织、指导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省、市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审核报批工作。

7.负责全县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依法指导全县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有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

8.承担推进全县林业改革,维护农民和其他经营者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和政策,拟订全县重大林业改革的相关实施意见和政策并指导监督实施。拟订全县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和其他经营者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和承担林权纠纷调处及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依法负责退耕还林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9.监督检查全县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及其产业标准,拟订全县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林业综合开发。

10.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组织、协调专业和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的防扑火工作,承担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承担全县林业行政执法监管的责任,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全县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11.负责指导、协调全县的林业经济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提出县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的预算建议,管理监督县级林业资金,管理县级林业国有资产,负责提出全县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核报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制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年度生产计划。

12.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宣传、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县林业队伍建设。

13.承担省、市、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4.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成功创建省级森林小镇。2018年1月,推荐上报通仙乡为省级森林小镇创建单位。2018年3月,通仙乡被授予“省级森林小镇”荣誉称号,系目前我市唯一获得此荣誉称号的镇乡。

2.完成寸塘口水库库区周边带状绿化建设工程。自筹资金320余万元,全面完成造林绿化354亩,共栽植香樟、银杏、栾树等大树38000余株,计划外栽植扁竹根两万余平方米。有效改善了寸塘口库区周边生态环境,获得了中省市环保督察好评。

3.获得首批省级森林经营样板基地建设资格。经过我局积极向上争取,大英县被列为川中柏木林区经营样板基地首批建设10个单位之一。该项目建成后,将有效提升我县森林经营的科学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和森林经营效益。

4.顺利推进快捷通道“四个节点”景观提升等项目。完成采和大道施工设计方案评审工作,快捷通道“四个节点”景观提升项目建设即将完工。

5.超额完成非税收入任务。实现非税收入55.5384万元,占年度目标任务25万元的222.15%。

6.完成市级重大决策部署项目使用林地报批工作。完成了都江堰大英灌区渠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星光支渠及分支渠工程项目使用林地报批工作。目前,该项目正在有条不紊进行施工建设。

二、机构设置

大英县林业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纳入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大英县森林公安局;

2.大英县林业技术工作站;

3.大英县城区林业工作站;

4.大英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1563万元、支出总计1459.12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992.14万元、842.41万元,下降38.83%、36.6%。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度压缩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15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45.32万元,占98.87%;其他收入17.67万元,占1.1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1459.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5.01万元,占37.35%;项目支出914.11万元,占62.6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545.32万元、支出总计1441.45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009.82万元、860.08万元,下降39.52%、37.37%。主要变动原因是压缩开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41.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79%。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860.08万元,下降37.37%。主要变动原因是压缩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41.4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3.75万元,占3.0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5.62万元,占1.08%;节能环保(类)支出36.18万元,占2.51%;农林水(类)支出1317.13万元,占91.37%;住房保障(类)支出28.77万元,占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441.45,完成预算53.12%。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43.75万元,完成预算91.2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编制变动。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8.07万元,完成预算74.1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编制变动。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7.55万元,完成预算99.8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编制变动。

4.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社会保险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18万元,完成预算53.6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改制中。

5.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社会保险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1万元,完成预算100%。

6.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3.9万元,完成预算87.1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程还未竣工。

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82万元,完成预算98.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程还未竣工。

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18.25万元,完成预算94.7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缩减开支。

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0.6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项):支出决算为120.95万元,完成预算96.8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程还未竣工。

1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培育(项):支出决算为641.35万元,完成预算37.3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程还未竣工。

1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资源管理(项):支出决算为7万元,完成预算62.5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程还未竣工。

1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支出决算为15.76万元,完成预算78.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程还未竣工。

1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执法与监督(项):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43.4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程还未竣工。

1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检疫检测(项):支出决算为0.83万元,完成预算100%。

1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产业化(项):支出决算为81.8万元,完成预算40.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程还未竣工。

1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防灾救灾(项):支出决算为22.1万元,完成预算100%。

1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8.66万元,完成预算100%。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8.77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7.3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80.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47.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3.68万元,完成预算7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缩减开支,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0.8万元,占78.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88万元,占21.05%。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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