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7日前,按照国务院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部方案要求,结合属地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制定细化落实举措,明确具体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和责任措施,做好宣传发动和工作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至10月,按照实施方案,全面调动各方力量,强力推进各项任务。结合工作开展情况建立健全制度标准,确保任务落地见效。
(三)总结提升阶段。12月底前,认真总结典型经验做法,形成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强化年工作总结,健全安全治理长效机制,推动提升行业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要把党的领导贯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强化年实施全过程,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加强统筹,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难点难题。要明确领导机构,落实专人负责,强化组织协调,健全联动机制,制定有针对性的实施方案,认真研究切实可行的工作举措,层层压实责任。要与贯彻实施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结合起来,加强与应急管理、公安交警、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沟通协作,统筹推进任务落实。
(二)加强宣传动员。各单位(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宣传栏、宣传标语横幅、警示标志等大力宣传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强化年工作推进成效,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强宣传引导,曝光典型案例,推广典型经验,营造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良好氛围。
(三)加强监督检查。县局将采取“四不两直”、专项督查、联合检查为主的方式,开展安全生产强化年工作检查督导。各单位(部门)要督促交通运输重点领域和运输生产经营企业切实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对组织领导不力,工作不担当、不作为,消极应对、流于形式的,要及时通报、约谈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由此引发安全产事故的,坚决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