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到下列条件之一的:较大范围(全县)内24小时降雨量超过250毫米,或6小时内降雨量超过200毫米;涪江射洪水文站水位流量达到17500立方米/秒(重现期20年),出现较大范围淹没,江河堤防可能发生决口;郪江象山流量达到2040立方米/秒(相应水位315.19米,重现期30年),出现较大范围淹没,江河堤防发生决口;中型、小(一)型水库出现超校核水位洪水,严重威胁下游主要城镇安全;中型、小(一)型水库出现重大水情,中型水库、小(一)型水库出现高危险情,甚至出现溃坝险情;连续15天供水保障率≤75%;其他需要列为特大水旱灾害的。
特大水旱灾害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二)重大水旱灾害
达到下列条件之一的:较大范围(全县)内24小时降雨量超过200毫米,低于250毫米,或6小时内降雨量超过150毫米;涪江射洪水文站流量达到16100立方米/秒(重现期20年)或江河堤防可能发生决口;郪江象山流量达到1800立方米/秒(相应水位314.56米,重现期20年),出现较大范围淹没,江河堤防可能发生决口,并预报还会上涨;中型、小(一)(二)型水库出现超校核洪水水位,出库流量超过下游河道安全泄量,严重危及沿线城镇安全;75%<连续15天供水保障率≤85%;其他需要列为重大水旱灾害的。
重大水旱灾害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三)较大水旱灾害
达到下列条件之一的:较大范围(全县)24小时降雨量超过150毫米,低于200毫米,或6小时内降雨量超过100毫米;涪江射洪水文站流量达到13200立方米/秒时(重现期10年)或江河堤防出现重大险情;郪江象山流量达到1380立方米/秒(相应水位313.20米,重现期10年)或江河堤防出现重大险情;各中型、小(一)(二)型水库水位超过设计洪水位,需组织下游群众紧急避险,小(一)型水库出现险情;县气象部门预报强降雨将继续严重影响我县安全度汛,并发出紧急预警通报;85%<连续15天供水保障率≤90%;其他需要列为较大水旱灾害的。
较大水旱灾害启动Ⅲ级应急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