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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公安局关于印发《大英县公安机关自然灾害抢险救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2015-6-8 00:0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52| 评论: 0|来自: 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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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发〔2015〕36号

大英县公安局

关于印发《大英县公安机关自然灾害抢险救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指挥中心,处、室、队、所:

现将《大英县公安机关自然灾害抢险救灾应急预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大英县公安局        

2015年6月5日       

大英县公安机关

自然灾害抢险救灾应急预案

为加强公安机关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健全完善公安机关应对各类自然灾害应急处置机制,规范抢险救灾行为,最大程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确保社会稳定。根据《四川省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四川省公安机关自然灾害抢险救灾应急预案》和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大英县境内发生各类自然灾害时,公安机关应急处置工作。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地震、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干旱、洪涝、风灾、雪灾、冰雹、沙尘暴等气象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

二、指挥体系

成立大英县公安机关自然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由县公安局局长或政委任指挥长,县公安局指挥中心、警务保障室、国保大队、治安大队、刑侦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网安情报大队、看守所、交警大队、特警大队、法制大队、消防大队、森林公安局为成员单位。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公安局指挥中心,负责抢险救灾工作的组织、协调、指挥工作。

三、职责分工

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治安保卫组、情报信息组、交通保障组、通信保障组、后勤保障组合新闻宣传组等8个工作小组,共同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一)综合协调组

牵头单位:指挥中心

成员单位:政治处、警务保障室、国保大队、治安大队、刑侦大队、网安情报大队、交警大队、法制大队、消防大队、森林公安局。

职能任务:负责抢险救援工作的组织实施;督促各单位迅速启动预案,并对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落实报告制度,按照要求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市局报告情况;及时传发上级决策和指令,并跟踪检查落实情况;研究处理抢险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抢险救援组

牵头单位:消防大队

成员单位:特警大队、交警大队、森林公安局

职能任务:组织警力第一时间赶赴灾区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协调、调度专业警力有序;开展抢险救灾工作;组织、协调专业技术力量指导和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治安保卫组

牵头单位:治安大队

成员单位:国保大队、特警大队、刑侦大队、看守所

职能任务:指导加强灾区重点单位、部位和目标安全守护;开展民爆物品仓库隐患排查,防止枪支、民爆物品丢失被盗;加强治安巡逻防控,切实预防和打击街面违法犯罪;加强对敌对势力、分子的防范和控制,防止其利用涉灾问题实施捣乱破坏;加强对各类趁灾违法犯罪案件办理,维护好灾区治安秩序;加强灾区监管场所督导检查,加强内部安全防范,防止服刑人员逃脱;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情报信息纽

牵头单位:国保大队

成员单位:指挥中心、治安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网安情报大队、交警大队、特警大队

职能任务:收集、分析、研判各类涉灾稳定信息,做好次生灾害预警;加强对互联网上的涉灾信息管理,及时封堵、删除负面信息;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交通保障组

牵头单位:交警大队

职能任务:组织力量维护灾区道路交通秩序,确保道路交通通畅;组织力量维护灾区物资储备中心、车站等重要部位及周边交通秩序;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通信保障组

牵头单位:指挥中心

职能任务:负责指挥部、救援队通信保障工作;按照上级要求,传送现场图像;为灾区救援力量提供通信设备保障和技术服务;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后勤保障组

牵头单位:警务保障室

职能任务:申报抢险救灾专项预算,准备专门资金开展救援工作;采购、配置各类抢险救灾物资、器材、装备;为上级派驻、其他区域救援力量提供办公、生活等服务保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新闻宣传组

牵头单位:政治处

职能任务:及时收集、整理有新闻价值的抢险救援素材;组织、策划社会新闻媒体对公安机关抢险救灾工作进行宣传报道;组织开展抢险救灾先进集体、个人表彰,加强对内宣传,鼓舞士气;协助上级召开抢险救灾新闻发布会;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灾害等级划分

根据自然灾害的性质、类别、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原则上可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一)特别重大自然灾害,启动一级响应:

1.死亡lOO人以上:

2.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80万人以上;

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5万间(或3万户)以上;

4.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占受灾区域农牧业人口25%以上,或2OO万人以上。

(二)重大自然灾害,应启动二级响应:

1.死亡30人以上,lOO人以下;

2.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1O万人以上,80万人以下;

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万间(或2千户)以上,l5万间(或3万户)间以下;

4.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占受灾区域农牧业人口15%以上,或100万人以上。

(三)较大自然灾害,应启动三级响应:

1.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

2.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5万人以上,1O万人以上;

3.倒塌房屋和严重损坏房屋5000间(或1千户)以上,1万间(或2千户)以下;

4.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占受灾区域农牧业人口1O%以上,或80万人以上。

(四)一般自然灾害,应启动四级响应:

一次灾害过程可能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影响基本生活,需要采取应对措施的。

五、应急处置

(一)前期处置

1.信息报告。发生自然灾害或收到自然灾害预警后,立即组织核查,摸清自然灾害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灾害性质、影响范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情况,并根据灾害等级启动本级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抢险灾害工作。属于较大以上自然灾害的,要立即报告县局指挥中心,由指挥中心视情况上报市局。报告时间不得超过3个小时,不得迟报、漏报和隐瞒不报。

2.响应准备。发生较大自然灾害或收到重大以上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后,指挥部视情向事发地公安机关派出机构通报灾害预警响应信息,提出抢险救灾工作要求,指导灾区公安机关派出机构进行先期处置;收集研判灾情信息,及时会商提出应对处置原则要求;抽调人员组成抢险救援队、消防应急救援队,人员确定、岗位明确、通讯畅通;检查抢险救灾物资、装备储备情况,必要时实行应急状态下车辆集中管理;派出工作组实地了解灾情,检查灾区公安机关派出机构抢险救灾工作情况。

(二)启动响应

发生自然灾害后,灾区公安机关派出机构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全力组织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发生较大以上自然灾害或依靠现有抢险救灾力量无法控制和消防危害的,要立即报告县局,协调、调度其他地区警力支持。

发生特别重大自然灾害,依靠本地现有应急处置力量无法控制和消除其严重危害时,需要采取有利于控制事态的非常措施扩大响应的,指挥部要按程序向县政府和市公安局报告,请求县政府和市公安局协调、调度军队和武警部队支援。

l.一、二级响应

发生特别重大或重大自然灾害后,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迅速开展以下工作:指挥中心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人到指挥部集中值守,共同研究、协调、指挥抢险救灾工作;召开灾情分析研判会,由指挥部向各成员单位通报自然灾害情况和前期抢险救灾进展情况,研究提出抢险救灾原则性要求;成立抢险救灾前线指挥部,组织警力第一时间赶到抢险救灾一线,靠前指挥,统筹协调一线警力开展抢险救援工作;指挥部指导各工作组全力以赴开展抢险救援工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加强值班备勤,明确全体警力待命。

2.三级响应

发生较大自然灾害后,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迅速开展以下工作:指挥中心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人到指挥部集中值守,共同研究、协调、指挥抢险救灾工作;召开灾情分析研判会,由指挥部向各成员单位通报自然灾害情况和前期抢险救灾进展情况,研究提出抢险救灾原则性要求;视情成立抢险救灾前线指挥部,组织警力第一时间赶到抢险救灾一线,靠前指挥;指挥部指导各工作组全力以赴开展抢险救援工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加强值班备勤。明确二分之一警力待命。

三级、四级响应参照执行。

(三)响应结束

灾情得到有效控制、灾区群众生活生产秩序基本恢复后,经作出启动响应决定的公安机关主要领导同意,应急响应结束。三级响应结束,需要县局主要领导同意,一级和二级响应结束,需报经市局主要领导同意。

应急响应结束后,县公安局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认真总结抢险救灾中的经验教训,分析得失,举一反三,及时修改完善本级预案和部门预案。

附件:1.洪涝灾害分级标准

      2.气象灾害分级标准

      3.地震灾害分级标准

      4.地质灾害分级标准

附件1

洪涝灾害分级标准

洪灾分为特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

特大洪灾:当发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事件时,发布红色预警。

(1)涪江及其重要支流发生超过50年一遇的特大洪水;

(2)全市多数地方发生20至50年一遇的大洪水;

(3)重要中型和多座小(一)型水库发生垮坝;

(4)全市多数地方24小时降雨量超过300毫米或3日降雨量超过600毫米;

(5)洪水造成铁路干线和国家高速公路网络中断,48小时无法恢复通行:

(6)其他需要发布红色预警的情况。

重大洪灾:当发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事件时,发布橙色预警。

(1)涪江及其重要支流水位超过保证水位:

(2)全市局部地方发生20至50年一遇的大洪水:

(3)全市多数地方发生lO至20年一遇的较大洪水;

(4)全市多数地力24小时降雨量超:过250毫米或3日降雨量超过500毫米;

(5)重要中型和小(一)型水库水位超过设计洪水位;

(6)一般中型水库垮坝或发生重大险情(对下游安全造成直接影响),重要小(一)型水库垮坝或发生重大险情;

(7)洪水造成铁路干线和国家高速公路网络中断,24小时无法恢复通行;

(8)其他需要发布橙色预警的情况。

较大洪灾:当发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事件时,发布黄色预警。

(1)全市局部地方发生10至20年一遇的较大洪水;

(2)全市多数地方发生5至lO年一遇的一般洪水;

(3)江河水位接近保证水位;

(4)全市多数地方24小时降雨量超过2OO毫米或3日降雨量超过450毫米;

(5)一般水库水位超过设计洪水位;

(6)江河堤防或水库工程出现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较大险情;

(7)其他需要发布黄色预警的情况。

一般洪灾:当发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事件时,发布蓝色预警。

(1)全市局部地方发生5至1O年一遇的一般洪水;

(2)江河水位超过警戒水位;

(3)全市多数地方24小时降雨量超过150毫米或3日降雨量超过350毫米;

(4)汛期水库水位超过正常蓄水位;

(5)江河堤防或水库工程出现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险情;

(6)其他需要发布蓝色预警的情况。

附件2

气象灾害分级标准

干旱:

橙色预警I1级:3个及以上县、区大部地区达到气象干旱重旱等级,且至少1个县、区部分一地区出现气象干旱特旱等级,影响特别严重,预计干旱天气或干早范围进一步发展。

黄色预警Ⅱ1级:2个及以上县、区大部地区达到气象干旱重旱等级,且至少1个县、区部分地区出现气象干旱特旱等级,影响严重,预计干旱天气或干旱范围进一步发展。

蓝色预警IV级:相邻2个县、区大部地区达到气象干旱重旱等级,预计干旱天气或干旱范围进一步发展。

暴雨:

红色预警Ⅰ级:过去24小时2个及以上县、区大部地区出现日雨量100毫米以上降雨,部分地方日雨量超过250毫米,影响特别严重,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1 00毫米以上降雨。

橙色预警Ⅱ级:过去24小时2个及以上县、区大部地区出现日雨量100毫米以上降雨,部分地方日雨量超过200毫米,影响严重,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50毫米以上降雨;或者预计未来24小时2个及以上县、区部分地方将出现250毫米以L降雨。

黄色预警Ⅱ1级:过去24小时2个及以上县、区大部地区出现100毫米以上降雨,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50毫米以上降雨;或者预计未来24小时有2个及以上县、区大部地区将出现l00毫米以上降雨,且局部有超过250毫米的降雨。

蓝色预警Ⅳ级:预计未来24小时2个及以上县、区大部地区将出现50毫米以上降雨,且局部有超过1 00毫米的降雨。

大雪:

橙色预警Il级:过去24小时时3个及以上县、区大部地区出现5.0毫米以上降雪,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5.0毫米以上降雪;或者预计未来24小时3个及以上县、区大部地区还将出现1O.0毫米以上降雪。

黄色预警Ⅱ1级:过去24小时3个及以上县、区大部地区出现2.5毫米以上降雪,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2.5毫米以上降雪;或者预计未来24小时3个及以上县、区大部地区将出现5.O毫米以上降雪。

寒潮:

橙色预警I1级:预计未来48小时我市3个及以上县区日平均气温下降1O℃以上并伴有6级及以上大风,且日平均气温降至4℃以下。

黄色预警Ⅱ1级:预计未来48小时我市3个及以上县区日平均气温下降8℃以上并伴有5级及以上大风,且日平均气温降至4℃以下。

蓝色预警IV级:预计未来48小时我市3个及以上县区日平均气温下降8℃以上并伴有5级及以上大风,且日平均气温降至6℃以下。

大风:

橙色预警Ⅰ1级:预计未来48小时我市3个及以上县、区将出现平均风力达8级及以上大风天气。

黄色预警Ⅱl级:预计未来48小时我市3个及以上县、区将出现平均风力达6—7级大风天气。

低温:

黄色预警II 1级:过去72小时我市3个及以上县区出现日平均气温较常年同期偏低5摄氏度以上的持续低温天气,预计未来48小时上述地区日平均气温持续偏低5摄氏度以上(11月至翌年3月)。

蓝色预警IV级:过去24小时我市3个及以上县区出现日平均气温较常年同期偏低5摄氏度以上的低温天气,预计未来48小时上述地区日平均气温持续偏低5摄氏度以上(11月至翌年3月)。

高温:

橙色预警Il级:过去48小时我市3个及以上县、区大部地区持续出现最高气温达38摄氏度及以上,其中有2个及以上县、区成片达40摄氏度及以上高温天气,且预计未来48小时上述地区高温天气仍将持续出现。

黄色预警Ⅱ1级:过去48小时我市3个及以上县、区大部地区持续出现最高气温达38摄氏度及以上高温天气,且预计未来48小时上述地区高温天气仍将持续出现。

蓝色预警IV级:预计未来48小时我市3个及以上县、区大部地区将持续出现最高气温为35摄氏度及以上,且有2个及以上县、区成片达38摄氏度及以上高温天气;或者已经出现并可能持续。

霜冻:

蓝色预警IV级:预计未来24小时,我市3个及以上县区将出现霜冻天气(1 2月至翌年2月)。

冰冻:

橙色预警Ⅰ1级:我市大部地区日平均气温已持续5—10天在2摄氏度或以下并伴有雨雪天气,未来3—5天低温雨雪天气仍将继续维持,并可能造成特别严重影响。

黄色预警Ⅱl级:我市大部地区日平均气温已降至3摄氏度或以下并伴有雨雪天气,未来3—5天低温雨雪天气仍将继续维持,并可能造成严重影响。

大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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