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英县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
应急预案(2019年修订)》的通知
关于印发《大英县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
应急预案(2019年修订)》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盐井街道办事处,县级各有关部门:
《大英县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2019年修订)》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16日
大英县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
(2019年修订)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机制,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确保农业生产、农产品质量和生态环境安全。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国务院植物检疫条例》《四川省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遂宁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遂宁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遂宁市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行政规章。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一级(特大)、二级(重大)、三级(较大)和四级(一般)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的防控、处置指导。本预案所称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是指危害主要农作物并可造成较大损失的突发性灾害包括小麦条锈病、小麦赤霉病、稻瘟病、蝗虫、稻飞虱、农田鼠害等农业有害生物以及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全国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四川补充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国家明令禁止入境的危险性有害生物或新传入的高风险性外来有害生物)。
1.4工作原则
1.4.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的原则,有效开展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的防控、处置工作。
1.4.2预防为主,综合防治
牢固树立“公共植保”“绿色植保”“科学植保”理念,全面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立足预防,抓早抓实,争取主动,防患于未然,综合应用生态、生物、物理和化学控制措施进行治理,治在发生之初;重发区域实行专业化统防统治,一般发生区域专群结合,科学防治。
1.4.3依法管理,科学处置
发生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时,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本着快速反应、部门协调、科学引导的防控原则,积极做好防控、处置工作;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灾害。
1.4.4以人为本,安全环保
防控处置尽量采用安全环保的措施,消除处置过程中产生的农药及其废弃包装物对环境的影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及生命财产安全。
2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2.1县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
副指挥长:县政府办公室联系副主任
县应急局局长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应急局、县融媒体中心、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经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大英生态环境局、县气象局、县水利局、县民政局、县金融工作局。
指挥部职责: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防控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的指示精神,负责组织领导我县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的应急防控工作;负责我县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防控重大事项的决策,部署应急防控工作;负责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处置的协调;负责发布相关的新闻信息;对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的防控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完成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2成员单位职责
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迅速集结队伍,调配应急设施、设备、药品和物资,赶赴事发现场,对农业有害生物进行调查、监测、核实、研判,及时提出灾害预警建议;立即组织、指导群众展开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治,并做好无害化处理;组织力量开展清除、销毁染疫农作物和农产品等应急处置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防止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的扩散。
县应急管理局:协调指导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的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和涉外救援等工作。
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县文化广电旅游局:统筹新闻发布和对外报道工作,配合做好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应急防控工作和相关防治知识、技术的宣传普及。
县发展改革局:按照有关规划,积极支持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预警与防控体系建设。
县财政局:按照四川省《财政应急保障预案》,负责安排落实所需财政负担的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监测及防治经费,监督防控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县公安局:指导事发地公安机关搞好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发生地区的治安管理工作,维护灾害发生地区的社会治安稳定。根据特殊需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疫情发生区的封锁。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交通运输企业保障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治所需物资的运输。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运输监管,防止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进入我县或在本行政区内流动。
县经科局:负责组织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发生规律和防治技术的研究。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协调各级卫生部门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具体按照《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执行。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农资市场监督管理,依法打击流通领域违规违法经营农业生产资料(农药、化肥、种子、农膜、农业机械器具及零配件)以及违规违法经营有疫情的种子苗木等繁殖材料、植物产品及其他相关商品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经营假冒伪劣农资商品和疫情疫苗商品的行为,依法查扣查封不合格和假冒伪劣农资商品并协助相关部门处理。
县气象局:负责病虫发生气象条件的监测、预报,及时提供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发生区域的气象变化实况及趋势预测信息。组织各地气象台(站)参与病虫趋势的会商并提供气象信息。
大英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指导做好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处置过程中造成的环境污染的监测和处置工作。
县民政局、县金融工作局:负责灾后救助,监督、协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做好投保对象的灾情理赔工作。
2.3县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县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县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主要职责:承办县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贯彻县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指挥部的各项决策,组织实施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防控工作;起草相关文件,承办相关会议;负责发布相关新闻信息,公布各地减灾救灾及工作开展情况,调查、评估、总结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发生的原因、控制效果和灾害损失等;完成县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宜。
2.4县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专家组
成立县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专家组,由从事教学科研和推广工作的气象、农业(包括植保、种子、农技、土肥、农机)、自然资源、水利、环保等方面专家组成。主要职责是开展环境及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的监测、调查、分析和评估,会商处置方案,为处置防控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必要时参与现场处置。
2.5镇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指挥部
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的原则,各镇人民政府应成立相应的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指挥部,在本级政府和上级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指挥部的领导下,组织领导辖区内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的应急防控工作。
3监测与预警
3.1监测
县植保植检机构和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的监测、预报。植保植检机构实行专业测报和群众测报相结合,对行政区内农业重大有害生物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调查和监测,结合国、省、市及周边农作物有害生物发生动态信息,及时分析预报预警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发生趋势。县农业农村局依照规定,负责组织农作物生物灾害诊断。
3.2监测信息报告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紧急情况的报告和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发现农作物病、虫、草、鼠大面积暴发流行、非本地常见、迅速扩大以及不明原因发生农作物大面积受害等异常情况时,立即向县农业农村局报告。县农业农村局核实发生程度后报县人民政府并在24小时内报告至市农业农村局,特殊情况时可越级报告。严禁误报、瞒报和谎报,对拖延不报的要追究责任。在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发生关键季节,要严格实行值班报告制度,做到3天一查,7天一报,紧急情况随时上报。
3.3预警级别
依据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发生量、疫情传播速度、造成的农业生产损失和对社会、生态危害、威胁程度等,将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事件划分为特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4级。
3.4分级标准
3.4.1一级(特大)
农业重大生物灾害名称 | 发生程度(级) | 发生面积比(发生面积/作物播种面积) | 达到大发生的县(区)数 | 备注 |
小麦条锈病 | 大发生 | >0.6 | ≧90 | |
小麦赤霉病 | 大发生 | >0.5 | ≧35 | |
稻瘟病 | 大发生 | >0.4 | ≧60 | |
蝗虫 | 西藏飞蝗在一个县的农区成片达标面积50000亩以上,其中群居型蝗虫发生面积5000亩以上;或者高密度土蝗(>10头/平方米)发生面积为100000亩以上。 | |||
稻飞虱 | 大发生 | >0.5 | ≧20 | |
农田鼠害 | 大发生 | >0.7 | ≧20 | 发生面积/耕地面积 |
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 | 以农业农村部界定为准。 | |||
特殊情况需要划为一级灾害(疫情)的 |
3.4.2二级(重大)
农业重大生物灾害名称 | 发生程度(级) | 发生面积比(发生面积/作物播种面积) | 达到大发生的县(区)数 | 备注 |
小麦条锈病 | 大发生 | >0.6 | 60-89 | |
小麦赤霉病 | 大发生 | >0.5 | 22-34 | |
稻瘟病 | 大发生 | >0.4 | 35-59 | |
蝗虫 | 西藏飞蝗在一个县的农区成片达标面积30000-50000亩,其中群居型蝗虫发生面积在1000亩以上;或者高密度土蝗(>10头/平方米)发生面积为70000-100000亩。 | |||
稻飞虱 | 大发生 | >0.5 | 12-19 | |
农田鼠害 | 大发生 | >0.7 | 16-19 | 发生面积/耕地面积 |
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 | 对本省为新发生的,疫情涉及2个市(含2个)以上;或现已有分布,疫情涉及4个市(含4个)以上,并且扩散迅速、经济损失严重、生态环境和人民生活受到严重威胁的重大疫情。 | |||
特殊情况需要划为二级灾害(疫情)的 |
3.4.3三级(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