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镇属各部门:
《金元镇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大英县金元镇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2日
金元镇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完善环境监管机制,改善环境质量,根据《大英县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大府办函〔2016〕36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镇当前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系列部署要求,以改善生态环境为目标,深入实施《环境保护法》,坚持“党政同责、齐抓共管、属地管理、责任到人、各有侧重、差别监管、强化基础、提升能力”的原则,建立完善环境保护监管网格化管理模式,落实环保监管责任,确保环境监管层层压实责任,提升环境监管水平,及时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形成各司其职、相互联动、互相监督的格局,为我镇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有力的监管执法保障。
二、工作目标
以镇、村(社区)作为主体,明确相关单位环境监管职能,在全镇建立三级、在村(社区)建立四级环境监管网格,实施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环境监管网格化体系。通过监管体系的建立和实施,发挥网格内各级基层力量的作用,实现对各自环境监管区域和内容的全面覆盖、无缝衔接管理,做到环境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切实将我镇环境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三、网格划分及主要职责
根据上级统一要求,建立镇、村(居)环境监管网格管理体系。由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组织、指导环境监管网格化体系建立和运行,督促具有环境监管职能的相关部门落实网格内环境监管职责。各网格要制定日常监管巡查计划,实行“五定”,即定人员、定任务、定职责、定奖惩;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做到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考核评价客观,相关内容应向社会公开公示。
1.三级网格。建立以镇为主体的三级网格,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网格长由镇党委书记吴坤杜、镇长刘锋担任,副网格长王开国、郑学超、唐碧坤、杨华奎、周洪兵、任友名、廖勇。主要职责:①负责本级网格运行管理;②对本网格内项目建设和排污、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入河排污口管控、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饮食服务业油烟染污、工地道路扬尘污染、面源污染及畜禽养殖污染、焚烧垃圾和秸秆烟尘污染,以及其他废气、废水、废渣污染、河道漂浮物、河岸垃圾、电鱼毒鱼非法捕捞等,开展日常监管检查、巡查,对网格内重点污染源加大巡查频次。对日常检查、巡查中发现的涉嫌环境违法问题,及时制止,及时向二级网格监管工作组报告并配合依法查处;③督促网格内排污单位落实上级网格提出的管理或整改要求;④调处各类环境初信初访和矛盾纠纷。镇设立环保办公室,负责开展各项环境保护工作,制定实施本网格环境监管计划,指导四级网格的建立和运行。
三级网格下设五个监管(巡查)工作组,即:
(1)工业企业环境巡查监督管理工作组,组长任友名,副组长刘昌林,成员由社会治理和应急办、派出所工作人员组织。职责:重点对网格内工业企业废气、废水、噪声、固废、废渣污染等开展日常巡查和现场监管。
(2)农业面源、畜禽养殖及水环境巡查监督管理工作组,组长王开国,副组长陈琳,成员由镇农业服务中心、畜牧兽防站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重点对网格内畜禽养殖污染、河道漂浮物、河岸垃圾、电鱼毒鱼非法捕捞、镇域内农村饮用水源地污染、农业生产土壤污染、农产品污染以及其他废弃塑料、薄膜、重金属、有害物质等开展日常巡查和现场监管。
(3)城镇管理与镇村建设环境巡查监督管理组,组长杨华奎,副组长朱义林,成员由镇村建设办、自规所、派出所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重点对网格内有环境影响的各类建设项目和污染物排放、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饮食服务业油烟染污、工地道路扬尘污染、土壤染污、油污排放等,开展日常巡查和现场监管。
(4)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巡查监督管理组,组长任友名,副组长马洪华,成员由镇环保办、驻村干部、各村(居)委会成员等人员组成。重点做好农村垃圾清运、白色垃圾清理、道路杂草清除、秸秆禁烧和河岸垃圾清运工作,负责日常巡查和现场监管。
(5)项目、建筑施工环境巡查监督管理组,组长郑学超,副组长罗艺,成员由乡村振兴办、项目办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重点巡查建筑施工作业现场扬尘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建筑垃圾等治理工作。
各巡查监督组除了开展上述的巡查活动外,还要及时制止、处置各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调处各类环境初信初访和矛盾纠纷。涉嫌环境违法行为的,及时向镇网格长或上一级网格报告,督促落实上级网格下达的环境问题整改要求。
2.四级网格。以村(居)委会为单元建立四级网格,全镇共建立24个四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各村(居)委会,网格长由村(居)党支部书记担任并负责巡查组工作。